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007062722K/2022-00298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2-12-21
名称: 江门市商务局关于采购后勤服务的通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2-21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江门市商务局关于采购后勤服务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12-21  浏览次数:-

  为做好我局餐饮、会务、文印等后勤保障工作,现向社会采购后勤服务,有关项目情况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主要信息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商务局后勤服务外包项目。

  (二)预算金额:38万元/年。

  (三)最高限价:不超过38万元/年(含税)。

  (四)采购项目服务内容

  1.供应商安排身体健康的工作人员5人,其中,持初级厨师资格证或以上资质的厨师1名,饭堂服务员2名,会务文印主管1名和会议文印服务员1名。

  2.负责完成饭堂烹饪等餐饮服务工作,以及厨房、饭堂等场所的保洁工作;负责完成会议服务、文印等工作任务;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五)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为江门市商务局后勤服务外包项目包干总价。

  2.报价中必须包含员工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补贴费及加班费等国家规定的相关福利(补贴)等人员成本费用。

  所有派驻人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项目所在地(江门市蓬江区)最低标准(含员工个人所得税、个人缴交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含补贴、过节费、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经济补偿金、残保金等。

  (六)采购项目完成时间: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共12个月。  3.供应商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后勤服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按国家规定为后勤服务人员购买社会劳动保险(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保险),各险种的标准按照社会保险费征收标准缴纳;供应商与其派驻的工作人员发生的劳动纠纷应由供应商按照法律法规处置,与采购人无关。

  二、采购供应商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包含物业管理服务或者劳务派遣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三)供应商必须是江门地区的机构或在江门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且必须提供江门地区的机构或江门地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由行政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四)供应商必须有承接及管理同类物业管理服务或者劳务派遣等相关业务的经历,具有承担过类似规模物业服务及业务外包3家(含)以上的从业经验,且从事业务外包服务3年(含)以上,并且无行业不良记录。

  三、报名方式

  请有意报名的单位于2022年12月26日17:00前将单位登记证书、机构介绍、服务方案、报价等资料密封好递交到江门市商务局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庆阳,联系电话:0750-3507365

  特此通告。


江门市商务局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