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建立全省医疗机构抗肿瘤药物供应保障协作网的通知》(粤卫办药政函〔2019〕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做好统筹协调。江门市中心医院、江门市人民医院、新会区人民医院、台山市人民医院、开平市中心医院等5家医疗机构入选我省抗肿瘤药物供应保障协作网。按《通知》职责分工,江门市中心医院作为市级牵头医院,要发挥带头作用,落实责任,建立完善协作网医院之间药品调剂、药学服务、药学巡诊、远程会诊的相关标准和管理制度。
二、强化用药管理。江门市中心医院要及时将国家谈判抗肿瘤药物全部纳入医院处方集和基本要用供应目录,保障药品供应。5家协作网医院要及时登记诊治的肿瘤患者的用药相关信息,建立完善肿瘤用药管理制度,优化就诊检查用药流程,畅通科室间沟通机制,做好药物监测上报和组织管理工作,确保监测上报数据及时、准确、完整。
三、加强监督评估。各市(区)卫生健康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辖区内抗肿瘤药物供应保障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并纳入医疗管理和医改工作中统筹推进。定期组织调研评估,开展考核评价,及时掌握协作网医院工作进展和药品供应保障情况,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3月17日
附件:
1.《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建立全省医疗机构抗肿瘤药物供应保障协作网的通知》(粤卫办药政函〔2019〕4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