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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MB2C9008XK/2025-00086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5-04-15
名称: 江门市医疗保障事业“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项目采购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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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医疗保障事业“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15  浏览次数:-

  一、项目名称

  江门市医疗保障事业“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项目。

  二、服务时间

  2025年4-9月。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研究我市医疗保障事业“十四五”成效,科学、合理分析当前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机遇与挑战;对我市“十五五”期间医疗保障事业重点发展方向与任务、发展政策建议。

  (二)2025年4月底前提交调研报告初步思路,9月底前提交终稿。

  四、项目经费

  本次项目经费最高限额为11万元,包括投入项目人员服务费、专家费、调研费、会议费、交通费、材料费、电话费等。签订协议后的20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项目经费的80%作为项目启动经费;在约定时间内服务方完成项目并通过验收的,在开具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余下20%的项目经费;若有异议,则协商进行结算。

  五、服务方资质要求

  (一)服务方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二)医保领域研究经验。服务方应具有开展医保政策、基金运行、管理服务等方面研究分析的业务能力,服务团队核心成员在医保领域应有一定的研究分析经验。

  六、提供材料

  (一)单位资质资格的简介和证明材料。

  (二)响应服务内容和用户需求的具体方案。

  (三)服务合同草案。

  (四)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有关项目服务文件必须提供1份正本2份副本,首部和尾部加盖服务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需注明项目名称、服务单位名称并加盖服务单位公章。

  七、确定中选服务方

  由我局政府采购工作小组进行评审,经评审确定成交服务方。

  八、验收方式

  在完成服务内容后的5个工作日内,服务方可提出验收申请。服务方提出验收申请前,应至少完成并提供采购方认可的相关资料,同时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一)服务方已完成相关服务。

  (二)服务方提供研究报告的完成情况,并经采购方审核同意;提交的有关验收材料经采购方核定后方可进行项目验收。

  九、违约责任

  服务方须对采购方任何有关的资料保密,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服务方存在以下违约行为则终止合同,赔付采购方全部项目支付资金:

  (一)不接受采购方的监管。

  (二)服务态度恶劣,给采购方造成了严重影响。

  (三)没有按照采购方要求的数量、质量、时间和内容完成服务,经双方协调还是不能按时完成。

  (四)中选后将服务项目外包其他单位。

  (五)不服从采购方对数据安全的管理要求,未经采购方同意,直接或间接以告知、公布、发布或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项目的有关数据。

  十、采购方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建设三路8号9楼

  联 系 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0750-3992965

  十一、公告时间

  有效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18日(3个工作日),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