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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MB2C9008XK/2025-00353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5-11-24
名称: 2025年蓬江区医保违规案例通报(三)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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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蓬江区医保违规案例通报(三)

发布日期:2025-11-24  浏览次数:-

  2025年7月至8月,江门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蓬江分中心开展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检查,发现江门市蓬江区健芝林药房、江门市蓬江区德众医药商行有限公司、江门市蓬江区众康大药房、江门市蓬江区暖春医药有限公司、江门市蓬江区北街新华菲大药店、江门市蓬江区北街永健药店、江门市蓬江区仓后欣和健康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物品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无处方销售处方药、药械管理不规范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金额共10292.6元。

  蓬江区定点零售药店违规情况汇总表

  序号

  定点零售药店

  违规金额(元)

  违约金(元)

  1

  江门市蓬江区健芝林药房

  1615.8

  195.42

  2

  江门市蓬江区德众医药商行有限公司

  582

  32.18

  3

  江门市蓬江区众康大药房

  66.5

  9.98

  4

  江门市蓬江区暖春医药有限公司

  731.5

  26.1

  5

  江门市蓬江区北街新华菲大药店

  1145

  10.05

  6

  江门市蓬江区北街永健药店

  5004

  46.2

  7

  江门市蓬江区仓后欣和健康药房

  1147.8

  4.5

  合计

  10292.6

  324.43

  根据《江门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4年版、2025年版)有关约定,对上述7家定点零售药店均作出中止医保服务协议30日的处理,责令其限期整改,退回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共10292.6元,收取违约金共324.43元。目前,该7家定点零售药店已完成整改并退回医保违规金额和缴纳违约金。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蓬江分局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