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推动我市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向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市应急管理局结合2020年市政协重点提案《关于支持江门市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的建议》的办理工作,制定了《关于应急管理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的暂行办法》,明确了应急管理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准入的条件与要求,并提出了监管方式。同时,市应急管理局还积极探索多渠道扶持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发展,包括在市财政每年安排的安全生产专项扶持资金中,对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推动我市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参与国家、省的社会应急救援队伍能力测评,力争通过测评认证并被纳入广东省应急救援力量管理体系等。通过一系列措施,切实提升我市社会应急力量的能力和水平,从而引导其科学健康发展。此项工作得到该提案的政协委员们一致认可,并获广东头条新闻资讯平台“南方+”在2021年1月20日对相关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为此,江门市侨都安全应急救援中心于2020年11月顺利以“应急救援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身份,在江门市民政部门完成登记注册,成为江门市首家通过应急管理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的队伍。目前,该支队伍现有专业队员35人,志愿队员200人,具备城市搜救、山地救援、水上搜救(无动力舟艇操控、动力舟艇操控、无人机搜救)、潜水救援、后勤保障(营地建设、受灾群众安置、交通运输、道路清障、物资发放)等救援保障能力,并多次协助我市相关部门参与各类应急救援工作。如2021年1月27日下午,该中心接获蓬江公安指挥中心要求协助处置市区篁庄桥人员跳河事件,随后迅速派出队员携带3D声纳、冲锋舟、无人飞机、专业潜水装备等水域救援装备火速赶往现场,对出事河流开展搜索和人员打捞工作,并顺利完成相关任务。
今后,市应急管理局将继续引导扶持我市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健康发展,推动其作为政府救援力量的有益补充,并通过完善各类应急救援力量的数据库与联络网,提高应急救援队伍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推进我市应急管理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