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生字〔202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1月9日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会议要求,根据《广东省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方案》(粤安〔2025〕4号),市安委会制定了《江门市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实施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工作统筹,及时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阶段性工作进展报送市安委办。
江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5年6月27日
江门市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部署要求,市安委会组织全市开展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深化我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坚决稳住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有关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防”字在先、“严”字当头、“实”字为本,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源头防控,实施系统治理,做深做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通过开展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对全市所有行业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助力企业精准查找问题隐患,提升安全防范能力,聚焦重点企业、重点人员和重大事故隐患,严格督促问题隐患闭环整改,做到“措施未落实不放过、问题未解决不放过、隐患未消除不放过”,攻克一批长期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难题,高效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显著提高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推动高水平安全与高质量发展的良性互动。
二、工作内容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及“三管三必须”原则,推动属地、行业、企业三方协同排查,集中力量开展全年隐患排查治理攻坚战,从源头上提升工程与产品安全质量,推进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治理,消除事故隐患,实现本质安全水平的提升。
(一)实施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技能大培训,全面提升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各地、各单位要针对本地区、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等重点人员,深入宣传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的任务要求,全面、精准地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关键人群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提升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1.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开展监管执法人员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确保基层监管人员培训到位。培训内容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升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结合江门实际案例,邀请行业专家和一线执法人员进行经验分享和案例分析,增强针对性和实用性。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减轻基层人员培训负担。
2.重点行业负责人培训: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完成2025年全市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公共娱乐场所、重点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任务。重点开展建设施工领域参建各方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集中培训和案例警示教育,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地可针对自身产业特点,针对性加强本地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
3.高危行业、重点行业人员培训考核:推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建筑施工工人进场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晨会”及班前会制度,在作业人员上岗前告知作业内容、危险点、注意事项等。加强吊车、吊篮、叉车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确保熟知设备特性、操作规范要求等。加强畜禽养殖业人员培训,针对性培训养殖场机械设备、贮存设施等安全须知及操作规程、有限空间风险辨识防范等知识,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化工、工贸企业人员标准化、规范化生产作业培训,严格遵守各项规定要求。建立培训考核档案,跟踪从业人员培训效果和技能提升情况。
4.特种作业管理优化:加强新启用的江门市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中心管理,打造专业化、多维度、一站式的考试服务平台,落实“考培分离”,依托考试中心进一步优化特种作业考试和许可管理,推动将全市特种作业管理纳入国家层面统一的“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或省级系统统一管理,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操作规程。简化特种作业考试和许可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5.专家服务指导帮扶:深度融合“万名专家下基层 服务帮扶促安全”行动,针对基层技术力量薄弱、专业问题把握不准等短板,依托充实我市专家库和有关行业专家力量,并加强与国家级、省级专家的对接,精心挑选高水平安全专家,围绕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开展服务帮扶,坚持“找真专家、真下基层、真查隐患、促真整改、营造真氛围”,指导企业排查治理隐患。根据江门不同地区产业特点,合理分配专家资源,提高帮扶效果。
6.利用安责险深度参与隐患治理:充分发挥高危行业领域安责险服务在隐患排查治理中的作用,整合优化我市安责险信息化平台,构建起有效的管控抓手,促进企业有效落实主体责任。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隐患排查整治专业性。建立安责险服务评价机制,督促保险机构提高服务质量。
(二)结合我市产业特点、事故特点和省考核巡查发现的问题短板,推进专项行动和重点工作落实
各地、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我市产业特点、事故特点和省考核巡查发现的问题短板,坚持问题导向,推进系列专项行动和重点工作,着力提高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压减事故发生。
7.开展交通运输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对高风险运输企业、车辆和驾驶人、通行道路开展深入排查,大力加强对“两客一危一重”车辆安全监管,对携带违禁品上车、“三超一疲劳”、非法运营、农用车和货车违法载人等行为进行查处。深化“两车一路”专项治理,逐步推进全市道路摩托车道硬隔离及高速公路照明安装,分类分批提升道路交通安全。
8.开展建设工程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对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水运工程、水电工程等的全链条安全监管,加强高支模、深基坑、隧道施工、塔吊等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开展脚手架施工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脚手架搭设及使用、吊篮施工、钢结构施工、天面施工等重点位置安全防护应落实到位,严格控制高危点位人员数量,严肃查处违法分包、不按方案施工、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行为。强化限额以下工程安全管理,加大对施工现场小型工程机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推进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加强信息化管理。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拒不整改安全隐患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劳务合作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纳入信用管理体系,限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依法依规降低其资质等级或吊销其资质证书。
9.开展船舶修造、渡口渡船、渔业船舶等船舶相关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加强对民用船舶制造、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加强对相关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涂装作业、明火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等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渡运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和重点时段检查,定期维护保养渡船,配齐必要的消防救生设备,加强船员资格审查和培训。大力支持渔船、乡镇自用船、运蚝船等船舶更新改造和设备更新迭代,加强载员10人以上渔船安全管理,严厉打击“三无”船舶。
10.开展工业集聚区、村级工业园整治规范提升行动:督促工业集聚区、村级工业园严格高风险行业企业(项目)入园源头把关,加强出租、分租管理和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安全管理,落实分类储存、专人专管,组织开展工贸企业“学标准、遵规范、防事故”专项行动。持续推进“非违乱污险”工业企业规范提升工作,开展园区应急消防服务站建设,全面提升园区隐患排查、应急处置、服务企业、安全宣传实效。
11.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专项整治行动:有关职能部门要督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安装、监理、运行管理和维护、设备制造供应等单位,依法依规对项目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制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必须按要求进行施工报备和高处作业报备,并确保由具备相关施工、安装、监理资质的单位承揽施工、安装业务,全面加强施工现场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临时用电等安全管控措施,特别要落实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硬措施硬要求,作业人员必须规范系挂安全带,平台、走道、吊装孔等有坠落危险处,应设栏杆或盖板,需登高安装、检查、维修及更换光伏组件处,应设操作平台、扶梯、防护网等,严防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12.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举一反三抓好省考核巡查发现隐患问题整改,全面排查厂中厂、“多合一”场所、“九小”场所、工业上楼、劳动密集型企业、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商贸市集、交通运输枢纽站场、文体场馆、医疗机构、教育机构、景区景点、宾馆民宿、聚餐娱乐、养老机构、托育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大型群众性活动、高风险性游乐活动、电动自行车、充电基础设施、锂电池、既有建筑(含自建房)、玻璃幕墙、保温材料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区域的事故隐患。加大对城中村、出租屋等区域的排查力度,确保人员居住和活动场所安全。
13.开展畜禽养殖业等农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对畜禽养殖场及养殖场内沼气池、粪污处理池等有限空间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针对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管理粗放、设施老化等问题,开展畜禽养殖业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小规模、安全基础差的养殖场淘汰退出。压实畜禽养殖场(户)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教育培训和案例警示,加强随机抽查和常态化巡查,督促作业前对有限空间进行全面风险辨识和评估,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加强喂料机等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和更新,提高自动化管理水平。
14.开展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非煤矿山、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民用爆炸物品、城镇燃气、水上交通、电力、特种设备、旅游景区、自建房、玻璃幕墙、海上风电、邮政寄递、校园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安全风险等级、生产安全事故等情况,对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摸清企业和隐患底数,建立隐患台账,做到隐患治理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五落实”。
15.全面建立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工作机制: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发动、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鼓励积极报告、及时发现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三)盯紧危险作业、重要工程、敏感事件节点等,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问题隐患
16.危险作业排查:对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电气焊特殊作业,地下挖掘、建设工程拆除作业,临近高压输电线路、输油(气)管线、通信光(电)缆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各类危险作业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执行相关作业管理规定及本单位作业管理制度。加强对沿海地区海上作业、港口作业等作业的排查监管,保障作业安全。继续推动高处作业“十个一律”硬措施硬落实,强化报备和线上线下巡查,全面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其他有专业资质单位进行危险作业的,应当在作业前与受委托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委托协议中约定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7.重要工程排查:聚焦城市地下工程、桥梁隧道工程、大跨度建筑工程、临水临崖临坡基础设施等重要工程,从图纸设计、建材质量、施工流程等方面入手,压实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全链条责任,从源头提升工程质量,遏制各类事故。
18.敏感时间节点排查:在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等重要敏感时间节点,全面排查事故隐患,严格落实责任主体,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在市内举办大型活动期间,提前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准备工作,确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四)深入宣贯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严格重大事故隐患闭环管理,持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各地、各单位要针对重大事故隐患科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严格整改闭环。
19.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坚持深入基层一线,切合实际需要,指导帮助基层部门和企业熟练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做到“会查隐患、真查隐患、查真隐患”。建立基层调研指导记录和反馈机制,及时解决基层存在的问题。
20.标准解读与宣贯:全面梳理现有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适用情形,加强对法规标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解读,通过组织培训会议、派发宣传资料、上门宣讲帮扶、微信公众号解读等多种载体和方式,学习宣贯国家、省制定、修订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尤其是涉本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确保能对照标准准确辨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
21.排查工作指引编制:参考省有关指引,组织编制、修订细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指引,展示隐患图例,详细说明隐患排查方法、处置步骤、治理标准,以图文并茂的方式为基层监管部门检查执法人员、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的日常工作提供参考。
22.完善督办整改制度:持续完善地方政府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督办制度,落实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审核把关销号机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建立督办工作台账,跟踪督办工作进展。
23.分级督办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根据其严重程度和整改难度,进行分级、分类梳理汇总,市、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原则加强挂牌督办,确保闭环整改到位。明确各级督办的责任和流程,提高督办工作效率。
(五)严把质量安全关,从源头筑牢本质安全基础
24.严把使用端:深入实施全市2025年“两新”“两重”工作方案,对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条件差、风险比较高的设备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加快化工行业老旧生产装置设施更新改造,实施自动化、智能化安全提升工程;强化住宅老旧电梯安全整治;加快高耗能高排放船舶及国四以下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加快推进城市生命线、游乐设施、燃气管网等重点领域老旧设施更新改造和安全技术装备更新,引导居民加快淘汰老旧和安全标准低的电动自行车、热水器、燃气管阀灶具等,解决一批本质安全“老问题”。
25.严把生产端:以实施标准领航行动为契机,着力完善和提升强制性标准体系,通过标准提升促进本质安全提升。严格电动自行车、动力电池、燃气用具、建筑保温材料、游乐设施、特种设备等产品质量监管,加大电动自行车及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和充电器、燃气燃烧器具及安全附件等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力度,推进落实质量安全追溯机制,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从源头上提高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产品质量安全,遏制事故发生。
26.严把管理端: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强化质量责任追溯追究。推进地方铁路、高速公路、桥梁、隧道、堤坝、地下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以及农村自建房、城市玻璃幕墙等建立“全生命”周期安全质量管理机制,要全面梳理评估工程质量,做到心中有数。
27.提升科技端:用好人工智能、大数据、5G等技术,推动更多安全生产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加强卫星通讯、无人机、机器人等先进装备配备,全面提升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监测预警、风险防控水平。
三、工作阶段
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各地、市有关单位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推进。
(一)动员部署和方案制定(2025年3月底前)
市有关单位要参照市实施方案,制定并印发本地区、本系统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考核重点事项,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排查整治的重点领域和环节,避免“一刀切”。其余市安委会成员单位,需要结合本部门本系统实际情况贯彻落实,全面排查治理本部门本系统各类隐患,有关做法和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市安委办。各县(市、区)结合实际落实。
(二)隐患排查整治和专家帮扶服务(2025年12月31日前)
各地、市有关单位聚焦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对所有行业、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广泛开展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明查暗访,督导企业切实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消除事故隐患。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一次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一次)。推动企业真实排查整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考核重点事项,深入企业一线开展专家帮扶服务,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加强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采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排查整治和帮扶服务效率,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三)总结提升(2025年12月)
全面总结专项行动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相互学习借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长效工作机制。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三化联动”的工作体系
建立“三化联动”工作体系,各地、市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有序推进。
统筹调度制度化:建立月通报、季总结工作机制,借助信息化手段对行动进展进行动态监测,每月通报各地、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总结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责任传导链条化:将本次专项行动统筹纳入综合绩效考核有关安全生产指标评分内容,建立“四多”督查机制(多通报、多发函、多暗访、多拍摄隐患),对履职不力的地区、单位进行提醒警示、通报约谈,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地区、单位严格倒查责任,切实强化责任落实。
资源整合协同化:构建市、县两级联动指挥体系,推动安委会成员单位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统筹安全生产专家库、信息化平台等资源,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贯通的治理格局,提升行动的整体效能。
(二)多措并举,推动 “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走深走实
各地、市有关单位需构建“六位一体”实施体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取得实效,与治本攻坚行动有关数据要及时完整录入全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系统。
全面深入排查:全面深入细致排查,鼓励企业自查自改,依托科技化手段建立隐患管理“清单化”,持续动态更新,实现对事故隐患的实时掌握和动态管理。
专家精准帮扶:积极搭建政府部门与企业单位精准对接的帮扶桥梁,建立“企业下单+部门接单”模式,精心挑选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水平的专家深入基层,为企业提供“一对一”的针对性指导帮扶,助力基层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建立“一企一策”诊断报告制度,针对高风险企业实施“回头看”复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提升基层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围绕提高基层5项能力,统筹乡镇(街道)安全生产、消防、救援等人员力量,大力推进“应急消防服务站”建设,推动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把“隐患排查治理年”任务落到“最后一公里”。
鼓励报告举报:用好“发动职工报告企业内部的事故隐患、鼓励群众举报自己身边的事故隐患”两个渠道,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推动建立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鼓励积极报告“人的不安全行为”“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以及“安全管理存在的缺陷和漏洞”,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筑牢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的群众防线。
科技兴安支撑:推进“两新”安全工程,在危化、矿山等领域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改造,升级迭代市级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以科技手段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聚焦突出重大风险隐患,加大安全生产科技项目攻关力度,加快突破重要安全生产装备关键核心技术。
“应急第一响应人”队伍保障:在巩固去年“应急第一响应人”试点工作基础上,聚焦“建、训、管、用、宣”五个方面,加快进度、逐项落实江门市“应急第一响应人”队伍建设与管理十五项改革措施,全面开展江门“应急第一响应人”队伍建设,分级分类组织开展培训,全面利用江门应急“一键通”APP进行统一管理,实现“应急第一响应人”队伍与应急管理部门互联互通,确保在遇到突发事件和安全隐患时,能够第一时间“响应”报告有关信息情况,并能接受“叫应”。
(三)加大宣传曝光力度,营造良好安全生产氛围
构建“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全媒体+全周期”宣传体系,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
打造立体传播矩阵:在“江门应急”新媒体平台开设专项行动专栏,联合主流媒体每月推出专题报道,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播放警示视频,扩大行动的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创新互动宣传形式:通过组织“全民隐患随手拍”、安全生产体验巡回展、企业家安全承诺等线上线下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参与度和互动性。
开展“安全知识进基层”“企业负责人讲安全”系列品牌活动: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宣传周”等系列活动,组织安全生产专家、行业技术骨干、企业负责人深入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定期开展安全知识讲座。结合实际案例,详细讲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范以及应急处置方法等内容,切实提高基层群众和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