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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5536613194/2023-00283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3-06-06
名称: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蓬江区盈泽园(1-6幢)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升级工程招标公告
文号: 不编号 发布日期: 202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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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蓬江区盈泽园(1-6幢)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升级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06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推进江门市盈泽园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建设,提升住房的品质。现拟对盈泽园1-6幢房间进行装饰修缮改造,参照《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拟采购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进行装饰装修施工。

  一、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蓬江区盈泽园(1-6幢)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升级工程。

  工程地址:位于江门市蓬江区盈泽园区内1-6幢。

  二、工程内容

  施工内容包括拆除原照明灯具、安装新吸顶灯、热水器、阳台链条、淋浴洁具、挂画、安装供电线路等内容,详见施工图纸、预算清单所列工作内容及工程量。

  对现场环境和施工内容有疑问的可于应标前到现场踏勘。

  三、施工期限及质保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验收合格。质保期2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四、质量要求和标准

  所有施工内容使用材料、施工工序、安全管理措施等均按国家现行建筑装饰装修和施工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标准执行。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或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三)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信息(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四)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

  (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六)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供应商必须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登记注册,并已进入平台供应商库。

  六、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本次采购项目的控制价为1257198.96元(含税),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

  2、工程签证:对于未列入预算清单,但与施工改造过程密切相关的施工内容,按实际需要签证增加,累计不得超过项目控制价 。

  3、结算价:工程完工验收后,以实际完成工程量并经工程造价审核部门或有资质的工程造价机构审定的工程造价作为最终结算价,结算价格不超过项目控制价1257198.96元(大写:壹佰贰拾伍万柒仟壹佰玖拾捌元玖角陆分)。

  4、支付方式:中标价作为签约合同价,自签订合同后支付总额60%,项目完成验收后支付总额37%,自验收合格后起,质保期(2年)后支付金额3%。

  七、采购方式和程序

  根据《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粤财采购【2020】18号)相关规定,本项目需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实施采购,参照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和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实施采购操作细则(试行)》相关文件规定,由住房保障科在局网站发出采购公告,符合要求的单位即可进行投标。由“评审小组”(评审小组人员由局住房保障科、房地产监管科、建筑市场监管科、房屋和物业管理科等选派代表组成,局机关纪委监督)根据评审办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得分最高的单位为中标单位,按要求完成相关采购手续并签订施工合同。

  八、投标响应资料

  根据采购要求(施工图纸、预算清单等)编写响应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四)施工组织设计;

  (五)项目管理机构;

  (六)工程承诺书;

  (七)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其他资料。

  九、招标资料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公示期间(即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2日24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此招标公告附件(含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十、响应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期限:请在2023年6月12日17时30分前将上述响应文件送至江门市江海一路83号住建大厦1311室住房保障科,逾期视为放弃响应,联系人:叶小姐,电话:3831637。

  响应文件分数:一份正本,一份副本;需采用封套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

  十一、评分办法及标准

序号

评审分项

评分标准

分值

1

施工组织设计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作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综合评价;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组织及施工方案、进度计划、机械设备投入计划、劳动力投入计划、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质量保证措施等。

优(45分):施工组织方案安排合理,施工工艺先进,施工机械及施工人员分配合理,安全防护措施、质量保证措施等相关措施合理可行。

良(35分):施工组织方案安排比较合理,施工工艺较先进,施工机械及施工人员分配合适,安全防护措施、质量保证措施等相关措施基本可行。

中(25分):施工组织方案安排一般,施工工艺常规,施工机械及施工人员分配一般,安全防护措施、质量保证措施等相关措施一般可行。

差(15分):施工总体安排一般,不完善存在不合理情况。

没有提供不得分。

45分

2

经营状况

根据供应商提供企业介绍,承接业务情况、服务对象评价等因素进行横向对比。

1)提供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和案例材料,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分10分。

2)按以下情况得分:

A经营状况良好,无拖欠工人工资记录,无不良行为的,得25分;

B经营状况良好,有拖欠工人工资记录,情节轻微,不构成处罚的,无不良行为,得20分;

C经营状况一般,有拖欠工人工资记录,受到处罚,但处罚期已过,存在不良行为,处罚期已过的,得15分;

D 经营状况差,有拖欠工人工资记录,仍处在处罚期,存在不良行为,仍处在处罚期的,得5分。

35分

3

报价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20分

  附件:1、施工图

  2、工程量清单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6日



附件:

1.施工图.zip

2.工程量清单.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