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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5536613194/2025-00110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5-02-27
名称: 文本解读: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文号: 不编号 发布日期: 2025-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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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解读: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5-02-27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江公积金管委会〔2025〕1号)

图解: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视频解读: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一、出台背景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江公积金管委会〔2020〕1号,以下简称原《贷款管理办法》)自2020年4月1日起实施,于2025年3月31日有效期届满。根据住房公积金办理材料、办理流程、线上业务办理的变化,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对部分条款进行完善并出台了《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江公积金管委会〔2025〕1号,以下简称《贷款管理办法》)。

  二、主要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住房城乡建部办公厅关于整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推动“亮码可办”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三、主要内容

  《贷款管理办法》共二十三条。

  第一至五条阐述了本办法制定的宗旨、依据、适用范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的定义、发放对象及受托金融机构的规定;

  第六至第十一条阐述了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贷款额度、最高可贷比例、贷款期限、贷款利率及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的相关规定;

  第十二至十四条阐述了公积金贷款的办理程序、还款方式及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

  第十五至十九条阐述了公积金贷款的贷后变更、贷款逾期处置抵押物、贷款结清注销抵押登记等相关贷后管理规定;

  第二十至二十三条明确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承担办理公积金贷款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如实申报相关信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在公积金贷款管理工作中失职的责任追究。

  四、有效期限

  《贷款管理办法》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3月31日。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750)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