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台山市四九镇经济发展总公司年产生物降解袋8000万个新建项目 粤江林许准〔2021〕105号 | ||||
项目名称: | 台山市四九镇经济发展总公司年产生物降解袋8000万个新建项目 | ||||
审批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规定,批复如下: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台山市四九镇经济发展总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91440781194181523K | |||||
法人代表姓名: | 伍国仪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1/10/11 | ||||
许可截止期: | |||||
许可机关: |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
台山市四九镇经济发展总公司年产生物降解袋8000万个新建项目(粤江林许准〔2021〕105号)
发布日期:2021-10-20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