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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MB2C07493P/2024-00151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4-02-05
名称: 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粤江林许准〔2024〕10号)
文号: 粤江林许准〔2024〕10号 发布日期: 202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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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粤江林许准〔2024〕10号)

发布日期:2024-02-05  浏览次数:-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关于同意广东苏卡达生态观赏有限公司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政许可决定(粤江林许准〔2024〕10号)

项目名称:

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

审批类别:

普通

许可内容:

一、同意你单位出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物种赫尔曼陆龟(Testudo hermanni)20只、缘翘陆龟(Testudo marginata)10只给杭州龟小白龟类养殖有限公司,用于人工繁育。所出售的动物个体输出地为你司位于江门开平市月山镇北一三和村8号的自有养殖场。

二、请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依法接受检验检疫。凭此决定书于2024年8月4日前依法运输,逾期无效。运输期间,需采取安全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逃逸、扩散,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人工繁育和出售、购买、利用活动,并积极配合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要建立详细的台账制度,确保人工繁育和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情况清晰,可追溯。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苏卡达生态观赏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91440783MA4UQ5GP3M

法人代表姓名:

区汉文

许可决定日期:

2024年2月5日

许可截止期:

2024年8月4日

许可机关:

广东省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