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江自然资林许准字〔2025〕10号 | ||||
项目名称: | 省农垦及市属国有林场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 ||||
审批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经审查你单位于2025年3月17日向本机关提交的江门市河排林场第二工区第二林班440785041002000200001、440785041002000200002小班(地块)商品林采伐 行政许可申请,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规定的条件和标准,本机关作出下列决定: 同意林木采伐申请;请严格按照采伐证要求进行采伐作业。 江门市采字〔2025〕10号〔行政许可文件〕将于本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江门市河排林场(江门河排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管理处)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1244070061774953X5 | |||||
法人代表姓名: | 吴宏胜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5年3月17日 | ||||
许可截止期: | 2025年12月31日 | ||||
许可机关: |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
省农垦及市属国有林场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江自然资林许准字〔2025〕10号)
发布日期:2025-03-19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