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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MB2C07493P/2025-00185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5-04-22
名称: 海域使用预审(江自然资函〔2025〕421号)
文号: 江自然资函〔2025〕421号 发布日期: 202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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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使用预审(江自然资函〔2025〕421号)

发布日期:2025-04-23  浏览次数:-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江自然资函〔2025〕421号

项目名称:

海域使用预审

审批类别:

普通

许可内容:

一、在项目用海选址、用海方式、面积及用途等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原则同意广台高速公路开平至台山段深井河特大桥用海预审意见延期。

二、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已通过专家评审,修改完善后可作为今后项目用海审核的依据。

三、项目用海范围压占台山市深井镇獭山村马头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台集有〔2012〕第 00801059 号),项目正式申请用海前需协调属地政府收回该集体土地所有权,并做好不动产注销登记工作。

四、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非核心保护区有限人为活动,正式申请用海前须按规定逐级报省人民政府出具有限人为活动认定意见。

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施工过程中应严格保护好红树林及其生境,避免出现破坏、侵占红树林湿地等行为,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减轻项目对红树林生长的不利影响。

六、请根据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确定的利益相关者,妥善处理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签订相关协调意见或协议。

七、根据海域使用管理法律法规规定,你公司可按规定申请项目核准。项目核准后,请及时依程序报送用海申请。项目未取得海域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之前,严禁擅自开工。

八、本用海预审意见有效期截至 2026 年 1 月 12 日(与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报批稿有效期一致),若有效期内仍未完成项目核准,或项目用海选址、用海方式、面积及用途等发生改变的,应当重新提出用海预审申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91440000059956218F

法人代表姓名:

李晋峰

许可决定日期:

2025年4月18日

许可截止期:

2026年1月12日

许可机关: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