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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MB2C07493P/2026-00111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6-03-20
名称: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江门市市区山体保护规划(2023-2035年)》的通知
文号: 不编号 发布日期: 2026-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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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江门市市区山体保护规划(2023-203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27  浏览次数:-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江门市市区山体保护规划(2023-203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门市市区山体保护规划(2023-2035年)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20日

图解: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江门市市区山体保护规划(2023-2035年)》的通知.jpg


  《江门市市区山体保护规划(2023-2035年)》文件解读

  一、规划目的

  为维护和优化江门市市区山、水、林、城相交相融的景观和优良的人居环境,践行“生态优先、民生优先”的发展战略,贯彻落实《江门市市区山体保护条例(2026年修正)》的相关要求,衔接《江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本轮山体保护规划,旨在进一步优化山体保护格局和建设用地布局,协调城市建设和生态保护的关系,实现城市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期限和规划范围

  规划期限:2023年至2035年。

  规划范围:江门市市区范围,包括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行政辖区的陆域,面积1793.42平方公里。

  三、规划原则

  1.坚持保护优先,特色彰显;

  2.坚持利用优化,价值凸显;

  3.坚持依规划线,精细管控;

  4.坚持依法修改,适应发展。

  四、山体保护内容

  规划确定市区共有保护山体225座,保护山体总面积约45386.31公顷。

  规划确定大雁山、龙舟山、圭峰山、白水带、古兜山为重点保护山体。重点保护山体中根据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划定禁止建设区,面积为2481.34公顷;限制建设区面积为23216.81公顷;其他山体保护面积为3032.61公顷。

  五、保护措施

  1.山体本体保护措施

  明确山体保护范围,遏制破坏山体行为;划定重点保护山体,实行分类保护;结合山体性质功能,维护拓展城市绿色空间。

  2.山体边界保护措施

  防止城市建设、自然风化等对山体的侵蚀破坏,以各座山体周边用地的详细规划为基础,以数字高程模型为技术支撑,以相关生态规划为依据,结合实际情况和发展条件,明确保护山体边界。

  3.山体景观保护措施

  通过划定山体景观视廊,加强临山建筑高度控制和建筑面宽控制,优化山体周边景观,突显江门城市自然山体风貌特色。

  4.山体灾害防治

  划定山体地质灾害防治区,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等工作并提出防御建议;从源头防控人为灾害,严禁削坡建房,加强矿山治理与防灾减灾预案指导,防范突发性地质灾害。

  5.山体复绿

  借鉴山体相关生态治理模式,形成“以稳定边坡,生态固坡,立体绿化,乔灌优先,林草结合,慎用藤本”的治理模式,把位于城市主要道路、高速公路、江河沿线、自然保护地、主要景观节点等区域的山体,列入重点整治对象进行复绿。

  六、开发指引

  将纳入保护范围的山体性质分为自然保护地、城市公园、社区绿地、生态林地四类,并根据重点保护山体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的划定,结合山体性质,提出对原有建设项目处理建议及规划建设项目类型要求。


附件:

1.附件:江门市市区山体保护规划(2023-2035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