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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MB2C90602R/2024-00055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6-12
名称: 江门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采购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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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采购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12  浏览次数:-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主要信息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公务用车租赁服务。

  (二)采购项目服务内容:根据江门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含下属单位,下同)实际公务用车需求,不定量、不定期租用小轿车、商务车、中型普通客车等车辆及相应随车驾驶劳务服务。

  (三)采购项目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5月31日。

  (四)项目费用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以实际产生费用结算;

  2.支付方式:我局以及下属单位分别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确定支付方式及支付金额并按实际产生费用结算,每月结算一次。供应商向采购方申请付款时,需先向采购方提供相当于采购方付款金额的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均必须与供应商合同名称一致,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二、服务要求

  (一)我局提出需求后,服务供应商须1小时内予响应,并在要求时间内提供车辆。

  (二)用于租赁服务的车辆保险及年检均合法有效,提供服务的车辆需保持清洁干净。

  (三)驾驶劳务人员具有相应驾驶资格证书。

  三、供应商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和《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第22号)的规定。

  (二)具备有效的经营许可证明和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采购的具体内容。

  (三)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情形。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响应报价要求

  (一)报价要求

  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小轿车、商务车、中型普通客车等每种车型的日租赁金额(最高价,包8小时,200千米)。

  (二)资料提交要求

  1.有效的经营许可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2.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门”(http://xyjm.jiangmen.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打印件作为佐证材料(投标截止前10日内有效)。

  3.报价文件,含小轿车、商务车、中型普通客车日租赁金额(最高价,包8小时,200千米)。

  4.机构介绍、服务方案、车辆情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请有意报名的单位于2024年6月14日17:30前将加盖公章的以上资料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两副)放入档案袋并使用加盖公章的封条密封后递交至江门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办公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龙湾西路30号(注:以收到正式投标文件为准,逾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五、评分办法

  评分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2)确认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请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提供响应资料并报价。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孔先生,联系电话:0750—3988902。


  附件:1.响应文件版式

             2.综合评审表



  江门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4年6月12日 


附件:

1.附件1:响应文件格式.docx

2.附件2:综合评审表.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