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是全国首个与澳门签订金融合作协议的地级市。我市银行机构通过全口径外债业务、投注差业务为江门企业向澳门银行机构融资,以及同业存放吸收澳门银行机构资金两种方式参与江澳金融合作,取得良好成效。1—3月,江澳金融合作新增同业存款业务40亿美元和10亿港元(折人民币共计268.4亿元),首季新增发生额已远超过去三年累计发生额100亿元人民币。目前,江澳金融合作累计发生437.08亿元人民币。接下来,我市将鼓励两地金融机构围绕债券、基金和保险等新领域,探索合作新模式,有序推进与两地金融市场互联互通。
一、高位谋划扎实推动。一是加强互动。签订《关于加强江澳金融合作的备忘录》近三年来,市金融局与澳门金融管理局、澳门银行同业公会等现场交流10余场,有效解决了双方合作中遇到的难题。二是搭建平台。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颁布实施,今年3月,市金融局组织4家金融机构与澳门3家金融机构联动,促成了两地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项目;在澳门举办江澳“奋进新时代 共建大湾区”对接会等一系列活动,为江澳金融合作再上新台阶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深化跨境金融合作。一是推出特色金融产品。出台财政资金奖补政策,引导各银行纷纷推出特色融资和结算产品,有力推动江澳跨境金融合作发展。二是江澳两地银企积极对接。我市主要领导多次带领企业代表到工商银行澳门分行进行座谈,中国银行澳门分行、澳门大丰银行领导多次到江门考察企业,全面推动落实金融合作。三是制定支持企业融资投入研发的优惠措施。江门企业在澳门金融机构融资用于研发的,最高可获得30万元补助。目前,我市参与江澳金融合作的辖内银行机构5家、企业6家,澳门银行机构6家。
三、推动信用评级互认。一是推介信用好的企业。利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赋予的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的优势,积极开展企业信用评级,向澳门银行推介信用评级优良企业,确保合作有效率、有质量。二是探索共建互认机制。两地银行机构共同探索建立区域征信机构备案和征信产品互认机制,提高澳门银行机构防范信贷风险的能力。澳门金融管理局和澳门银行同业公会认可该项举措,并明确表示澳门金融机构使用江门市企业的信用评级报告采信。三年来,两地金融合作未出现不良贷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