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办[2011]117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江门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业经市政府十三届九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卫生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江门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