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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印发〈江门市优待困难转复退军人等优抚对象的意见〉的通知》(江办发〔2008〕10号)精神,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房产局和市教育局于8月19日联合举办了全市优待困难转复退军人等优抚对象政策培训班。各市(区)民政局分管优抚安置工作的副局长、优抚安置股长,各市(区)劳动保障局、房产局和教育局共41人参加了培训。江门市民政局纪检组长黄思良出席开班仪式并主持了培训。在培训班上,市民政、劳动保障、房产、教育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分别讲解了我市困难转复退军人等优抚对象在生活困难、医疗、住房、教育以及乘车方面的优待政策。培训期间,参加培训的代表对培训的内容开展了热烈的交流讨论,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取得了较好的培训效果。
(采集:赵深芳 编审:叶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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