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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中秋佳节即将来临,为确保辖区内食品企业生产的月饼质量过关,切实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江门市质监局早部署、早行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严把中秋月饼质量关。此次检查的特点是重点突出了过度包装和非法搭售问题,防止过度包装和非法搭售损害消费者利益,浪费资源,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
自7月月饼生产旺季以来,市质监局已对全市70家已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QS证)的月饼生产加工单位(包括宾馆、饭店和酒楼等生产月饼的单位),从原生产设备、工艺流程、产品标准、检验设备与检验能力、环境条件、储存运输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核查,增加本地月饼产品质量的保障能力。检查内容包括:月饼生产企业是否无证生产,小作坊是否签订承诺书;月饼是否符合产品质量安全要求,是否使用回收和变质馅料加工月饼,是否使用非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是否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是否存在过度包装、非法搭售其他商品的行为;产品标注标识是否规范,是否标识相符等。强调未取得QS认证的食品生产企业,不得进行月饼生产加工。
除此之外,还全面检查了生产企业是否严格按照GB19855-2005《月饼》强制性标准组织生产,购进的月饼馅料及原辅材料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并严格执行索证制度。保障生产过程严格食品安全控制,强化出厂检验管理,建立健全进销台账,实行食品安全信息可追溯。同时,该局加大了监督抽检力度,坚决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确保我市食品质量安全。
从目前的检查情况看,我市辖区内的月饼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较好(具体抽检数据将由市食安委统一发布),尚未发现过度包装及非法搭售问题。对检查中发现已获证的企业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该局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制止,同时积极与生产企业研究解决办法,帮助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而针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月饼生产加工场点,将登记造册,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及时移交工商等部门依法取缔。对使用回收和变质馅料加工月饼、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及违法使用添加剂的,将由质监稽查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从快处罚,吊销已取得的许可证,已售出的产品,一律责令召回。对过度包装和非法搭售其他商品的,一律禁止出厂销售,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列入"黑名单",并在新闻媒体曝光。违反《月饼》(GB 19855-2005)等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依法查处。对伪造产地、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伪造质量标识等违法行为,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依法从重处罚。已获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依照有关程序吊销其生产许可证。
(采集:赵深芳 编审:叶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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