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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记者从蓬江交警大队获悉,从7月1日起,市区的环市一路将实行摩托车专用车道管理。交警部门还将吸取试行路段的成功经验,逐步在市中心区适合的路段推行摩托车专用道的管理模式,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
据了解,交警部门已将环市一路教育学院至人才交流中心路段设为试行摩托车专用道路段,将道路左侧的两条机动车道划为汽车道,将右侧的车道划为摩托车专用道,车道内均标注“汽车道”和“摩托车道”字样。
同时交警部门在教育学院段机动车道增设相关标志,提示需左转的摩托车提前80米选择左侧车道,与汽车一并按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在农林小学红绿灯双向路段增设相关标志,提示需右转的汽车、摩托车提前80米选择右侧车道,按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将农林小学和机床厂两处斑马线的中间绿化带缺口升高,避免摩托车横过道路;使用水码将旧检察院门前的中间绿化带缺口封闭,禁止车辆通行,从环市一路进入胜利路或从胜利路进入环市一路的车辆,可按指引通过幸福新村路口的交通灯行驶。
交警部门负责人提醒机动车驾驶人,在通过上述路段时,要遵循交通警示标志、标线的指引,按照所驾驶的车型选择相应的车道行驶,不能占道行驶。需要转弯或调头时,要在规定的起点进行变更车道,做到各行其道,服从管理。(梁绮桦 刘志辉 周伟)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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