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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程序
1、申报
申报单位持有效资料在工作日内到外管科提出申请。
2、受理
申报者根据申报不同出访地需提供以下资料;
申办赴港澳:
(1)身份证影印件(1)
(2)因公临时出访报批件(一式2份)
(3)江门市人民政府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一式3份)
(4)广东省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一式5份)
(5)出入境登记卡(副处级以上干部需填)1份
(2)—(5)项(表格下载:wqj.jiangmen.gov.cn)
申办出国:
(1)身份证影印件(1)
(2)因公临时出访报批件(一式2份)
(3)江门市人民政府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一式3份)
(4)广东省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一式5份)
(5)出入境登记卡(副处级以上干部需填)1份
(6)出访国发出的有效邀请信
(2)—(5)项(表格下载:wqj.jiangmen.gov.cn)
受理人检查、审核上述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补齐,符合要求的录入电 脑数据库并呈交科领导初审。
3、审核
外管科对申报者的材料依据有关政策进行初审,并在送审单上签发。
4、审批
外管科负责把申报材料连同送审单报局主管领导审批(对不属于局领导审批 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送审单上签发。
5、出具批文
外管科根据领导的批示出具批文并通知申报单位前来取批文。
6、呈送材料给上级审批
外管科负责把需要呈送给上级审批的材料报上级审批。
7、签收批文 外管科负责把批文发给申报者并让对方在登记本上签收。
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三、办理时限
(1)由外侨局审批的人员2个工作日
(2)由市政府审批的人员5个工作日
(3)由省政府审批的人员10个工作日。
四、申报所需填写表格
1、广东省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
2、因公临时出访报批件
3、江门市人民政府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