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水价标准
1、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1.20元。
2、行政事业用水每立方米1.80元。
3、经营服务用水每立方米2.10元。
4、工业用水每立方米1.35元。
5、特种行业用水:(1)经营性歌舞厅、卡拉OK、夜总会、桑拿、浴足每立方米4.00元。(2)城市消防、绿化、环卫用水(包括住宅小区装有独立计量表的绿化用水)每立方米1.20元。
二、代收污水处理价格标准
1、 居民生活用水(含城市绿化用水),按用水量90%计征,每立方米0.2元,城市环卫设施用水,按居民生活用水标准减半征收。
2、 行政事业用水,按用水量90%计征,每立方米0.25元。
3、 工业用水,按用水量90%计征,每立方米0.25元。
4、 经营服务用水,按用水量90%计征,每立方米0.30元。
5、 特殊用水,按用水量90%计征,每立方米0.30元。
6、 以水为原料的企业按实际排水量计征,每立方米0.25元。
注:城市消防用水、大中小学校、公立医疗机构、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特困户暂不征收污水处理费。
三、代收城市建设附加费标准
1、行政事业用水每立方米0.095元。
2、经营服务用水每立方米0.13元。
3、工业用水每立方米0.10元。
4、特种行业用水(经营性歌舞厅、卡拉OK、夜总会、桑拿、浴足)每立米0.30元。
四、配水管道工程费
根据“江价发[2001]8号”文的规定和江门市区供水发展需要,对预先投资建设配水管道,在自来水工程报装时,依据我公司技术部出具的配水图,向用水户收取相应的配水管道工程费。
五、拆装表费
用户因欠费拆表后,当要求恢复用水时,须收取拆装表费(复用费),其标准为:
水表口径 拆装表费(元)
15mm 15.00
20mm 15.00
25mm 20.00
40mm 25.00
50mm 115.00
80mm 165.00
100mm 215.00
150mm 270.00
200mm 490.0
300mm 780.00
400mm 980.00
六、验表费
当用户怀疑自己的水表不准而要求验表时,除收取拆装费外,还须收取检定费,标准为:
水表口径 检定费(元)
15mm 4.00
20mm 4.00
25mm 4.00
40mm 8.00
50mm 8.00
80mm 10.00
100mm 10.00
150mm 10.00
200mm 20.00
300mm 20.00
400mm 20.00
七、水费滞纳金
根据《广东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本公司对水费纳金的收取作出如下规定:非居民用户因欠费拆表后,当要求恢复用水时,除缴清全部欠费外,还须收取水费滞纳金,收费标准为总欠费的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