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ENGLISH
日本语
更多
江门市2007年“百镇千村行”活...
7月1日《标准》正式实施 散装速...
市直住院费最高支付限额大幅提...
2007年夏季大型人才交流会7月13...
2007年成人高考10月13日-14日举...
更多
市民
│
企业
│
投资者
│
旅游者
│
华侨
│
个性化订制
中国江门政务之窗2007
>>
市民
>>
市民办事
>>
工作就业
国家公务员录用程序
来源: 时间:2005-09-28 10:27:48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 【
关闭
】
1
、招考单位上报录用计划;
2
、录用计划由人事局审核综合后报市政府、省人事厅审批;
3
、发布招考公告;
4
、报名及资格审查;
5
、笔试;
6
、面试;
7
、体检、考核;
8
、录用。
下一篇:
上一篇:
意见征集
|
网站地图
|
联系方式
|
郑重声明
|
关于我们
|
简体
|
繁体
|
English
|
日本語
主办:江门市市委 市政府 维护:江门市信息产业局
技术支持: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江门市五邑信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备案编号:粤ICP备
05067949
号
建议使用IE6.0以上浏览器,分辨率1024 X 768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