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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自谋职业扶持金


来源:   时间:2005-11-02 11: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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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办条件:

市直已改制企业职工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自谋职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经营三个月以上的。

二、自谋职业扶持金的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申办者,一次性给予2000元作为自谋职业扶持金。

三、申办自谋职业扶持金需提交的材料:

1、填写《江门市直改制企业职工自谋职业扶持金申请表》1份;

2、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3、本人《身份证》、《再就业优惠证》、《劳动手册》以及近期黑白免冠1寸片1张;

4、本人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和领取经济补偿金的证明;

5、劳动保障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

负责部门:江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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