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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业核准事项办理


来源:   时间:2005-10-10 10: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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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请人    
      
  符合申请下列各类核准事项资质要求的业户。

  二、核准事项类别

  新增、变更跨省、市客运班线,一类汽车维修企业,机动车驾驶学校(中心、培训班)培训资格,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中外合作、合资经营道路运输企业立项。

  三、核准程序

  1、申请人向所在地县(市)运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2、经当地县(市)运管部门同意后报交通局公路运输管理科。  
 
  3、公路运输管理科受理后,开具业务受理回执,组织人员现场审查,经集体研究后提出核准意见报交通局领导审定。

  4、核准同意的事项,由公路运输管理科拟文经交通局领导签批上报省厅;不同意的,签署意见退回下级运管部门。

  四、核准时限

  公路运输管理科收齐申办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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