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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


来源:   时间:2005-09-28 08:4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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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简 介

全国高等、中专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新型高等教育形式。它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立高等、中专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是中国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九条关于鼓励自学成才的规定而作出的重要决策。

学习方式:

高等、中专教育自学考试的学习方式以考生个人业余自学为主。

为帮助考生学习,有关学校、社会团体根据考试机构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举办了形式多样的社会助学活动,其形式主要有函授和面授,既有全脱产、半脱产班,也有纯业余班,应考者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自主选择是否报读。

江门市自学考试助学机构:

五邑大学自学考试辅导中心:32961103299713

江门市教师进修学校自学考试辅导中心:35344333305281

江门市科技自学考试辅导学校:33980293180181

江门市委讲师团自学考试辅导中心:3554232

江门市职工业余中等文化技术学校自学考试辅导站:33475243309921

教材供应:

广东省自学考试教材供应服务部的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502087613787

广州市广仁路1002083340695

门市园丁书店:3356355

业务咨询电话:330528131801813528716

成绩、考场等查询电话:968000

自 学 考 试

(二)

报 名 须 知

一、报考时间

1每年两次,上半年15日至10日报名,4月倒数第二个周六、日考试;下半年715日至20日报名,10月最后一个周六、日考试。

2外语类听说、英语本科毕业水平考试报名时间同上,上半年考试时间在6月中旬、下半年考试时间在12月中旬,具体时间以省自考办公布的时间为准。

3、在1月和7月中旬,由省自考委安排部分公共课的加考和小考,具体报考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名地点

1、江门市教育局招生考试报名站。

2、市直各自学考试助学点。

三、报考手续

1、凡首次报考我省自学考试的应考者,要持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小一寸彩色像片三张办理报名手续。报考各专业本科的考生,须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毕业证书才能报考。

2、已参加过自学考试的应考者每次考试前均须持本人准考证办理继续应考手续。

3、外语类专业的听说考试、毕业水平考试,须全部笔试课程合格后方可报考;部分专业有课程实验、设计以及实习等实践环节考核的,须在相应课程笔试合格后方能报考;参加撰写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者须全部课程合格后方可报名。报考时须持课程合格证书,并另交小一寸同底免冠正面半身彩色近照叁张。

4、按照图例正确填写新旧生电脑卡。其中,旧生卡毕业专业栏,由于我省从2000年开始实行课程管理,考生可以跨专业报考课程。因此能毕业的专业也可能与首次报考的专业不同。如果考生本次报考的课程成绩合格即可由某一专业毕业,则本栏须填涂。先把本次预测毕业的专业代码从左至右填在空白的方格内,再把下面对应的带框数字涂黑(过渡期内:从旧专业毕业的涂旧专业代码,从新专业毕业的涂新专业代码)。

5、正确填写新的准考证号和新的课程代号(4位数)。每个考生只能填写一张电脑卡,同一时间段只能报考1科,一次最多可报四科。填涂必须用2B铅笔把方框涂满(切勿出格),修改时一定要用橡皮擦除干净。不填或填错准考证号和课程代号的,当次报考作废。表格须保持清洁,切勿拆叠,否则无效。

四、换领准考证

1、由于我省所有考生都要换领新的12的准考证,因此所有在2001年以后没有办理准考证换证手续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先查到自己旧准考证号唯一对应的新准考证号。江门市区的查询电话为968000。外地考生可查询省信息台96040或互联网WWW.5184.COM。报考时电脑卡考证号一栏全部填写新的准考证号。新生在报名时计算机自动发号,无须查询。

2、旧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旧准考证办理新的准考证,不需缴纳新证办理费。旧证在领取新的准考证时收回交省考办处理。新生或不能出示有效期内旧准考证的考生按规定缴纳准考证办理费,同时交小一寸彩色像片三张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3报名时,如果采取电话报名,按照“全国自学考试电话报名考生须知”要求办理,如果在招生办报名点报名,须按规定先到农行下属各储蓄所缴交报考费。自学考试“收费项目编码”:1200087001;收费标准:25/科,准考证15/人。

五、信息查询

1上半年610开始,下半年:1210开始,考生可通过968000查询成绩,615——20日,1215——20日,以及报名期间,考生可凭准考证领取单科合格证。其它时间不办理。

2、考前一星期内,考生可凭换证凭据(旧生尚需旧准考证)到报名站领取新准考证。所有考生在这期间可持准考证到报名站领取应考通知单。考生须持新的准考证、身份证、应考通知单三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

六、其它

1、凡因为涂错卡而导致单科合格证姓名错误的考生,请于大考当次报名结束后的第1天(111721),带齐单科合格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到报名站办理更正手续。

2、凡持有一个准考证号码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若因工作调动,家庭迁居等原因,在广东省内需变更报考地点或需改报专业的,考生可持已有的准考证报考,无需办理转考,改报专业手续。凡持有两个准考证的考生,必须办理转考或改报手续。将各门课程的合格成绩转入一个准考证号中,以后只须持1个准考证号参加考试。转考免考的办理时间与大考报名时间一致。

3、所有考生除带必需的文具参加考试外,尚需带2B铅笔参加考试,考试期间,不能带BB机、手机等通讯工具进试室,不能使用涂改液。  

自 学 考 试

()

人 工 报 考 流 程

一、旧生报名

1、缴交报考费

报名时须按规定先到农行下属各储蓄所交报考费。自学考试收费项目编码:1200087001。收费标准:25/科,准考证15/人。

2、领取电脑卡

凭缴款通知单领取旧生电脑卡(绿色)。没换证的考生还须领取准考证材料袋和换证凭据。

3、填涂报考卡

按照图例正确填写电脑卡。准考证材料袋、换证凭据按要求填好,其中准考证号一栏填写12位的新准考证号。三张彩色像片(同一像底),一张贴在袋口,另两张用圆珠笔写上本人姓名放在袋内。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裁剪成原件大小贴在袋背面的方框内。

4、交电脑卡

把电脑卡交回“交旧生卡窗口”。把准考证材料袋、凭证交到“换准考证窗口”。旧生凭有效期内的旧准考证可免费办理新准考证。

二、新生报名

1、缴交报考费

报名时须按规定,先到农行下属各储蓄所交报考费。自学考试收费项目编码:1200087001。收费标准:25/科,准考证15/人。

2、购买报名材料

购买《报考必读》、《自考杂志》

3、领取电脑卡

凭缴款通知单领取红色电脑卡、准考证材料袋和换证凭据。

4、填涂报考卡

按照图例正确填写电脑卡。准考证材料袋和换证凭据的准考证号一栏先空着,其他各项填好。三张彩色像片,一张贴在袋面,另两张用圆珠笔写上姓名放入袋内,封好口。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裁成原件大小贴在准考证材料袋背面小方框内。

5、交电脑卡

①把已填好的红色电脑卡、准考证材料袋、换证凭据交到“交新生卡窗口”。

②领回已填好准考证号的准考证材料袋、换证凭据。

③把准考证材料袋、换证凭据交到“换证窗口”。

④取回换证凭据。

三、无效报名

同一考生在同一报名期内发生二次(或二次以上)报名均作为无效报名。

1、考生在同一报名点先后二次(或二次以上)报名。

2、考生先后在二个(或二个以上)报名点报名。

3、考生在同一考试时间段报考二门(或二门次以上)课程。

四、旧生换证须知

1、考生先通过96800096040www.5184.com查询到自己旧证唯一对应的新的准考证号码。

2、换证时需交3张小一寸彩照及1张身份证复印件

3、旧证过期或遗失旧证的考生,办理新证的需交办证费15元。

4、旧证在领取新的准考证时收回,交省考办处理。

自 学 考 试

(四)

电 话 报 考 流 程

拨通968000,按1号键

 

电话报名注意事项

使用电话报考热线报考的考生,请仔细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1、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中国农业银行辖属任何网点开立普通储蓄帐户,作为交纳报名费之用。已有江门五邑地区农行帐户者,不用重开,但五邑地区外的农行帐户不能使用。用来报考的储蓄帐户,户名必须与考生姓名一致。

2、 本系统只接受广东考生报考,新生及本系统内无资料登记的考生必须到招生办报名。

3、 每期考试,同一时间考试的科目只能报考一科,最多报考4科。每科报考费25元,总报考费在考生的农行帐户中扣款。考生必须根据报考科目门数,在帐户中存入足够金额(总报考费加1元以上),如果存款不足,招考将不成功。

4、 每期考试,系统只接受每个考生报考一次。已通过其他报名点报名的考生,不得再通过本系统报名。报考不成功者,必须到招生办报名。(报考不成功原因只有两个:帐户名和考生姓名不一致或余额不足)

5、 本系统安全可靠、操作稳定。如发生以外,报考系统确认考生已报考成功而实际上报不上名,则将报考费退还考生,退款时,另付考生不超过其报考费1倍的赔偿金。

6、 考生可以通过1603968000咨询科目代码、报名及考试各事项。

7、电话操作:

1) 考生报考时,拨通968000后,听提示音,按“1”键,进入报考系统;

2) 输入准考证号码后,按提示音依次输入第一门、第二门、第三门、第四门科目代码,各门考试时间不能有冲突;

3) 如果报考科目少于4门,根据电脑提示,按“2”键,直接进入付款程序;

4) 进入付款程序后,先选择考点(江门01、新会02、开平03、台山04、恩平05、鹤山06)然后输入17位的农行帐号;

5)最后输入身份证号码。

6)操作完成,考生不能再进行修改,必须在3个工作日后打电话968000查询报考是否成功。

7)电话操作过程中,如中途挂线,则该次报考无效。

8、根据物价局规定,本热线每分钟收费0.96元。

自 学 考 试

()

转 考

一、省内转考

1、持有一个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的考生,需在省内变更报考地点或需改报专业的,考生可持已有的准考证在省内不同市、县报考,无需办理转考、改报专业手续。

2、持有两个省内准考证的考生,必须办理转考或改报专业手续,将各门课程的合格成绩转入一个准考证号中,以后只须持该准考证号参加考试,具体办理方法如下:

①考生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到转出市考办办理转考手续。转出市考办填写一式四份的《转考登记表》,送转入市考办并由转入市考办送省考办;省考办审核盖章后,两份退回转入市考办(其中一份交考生留作办理毕业手续时用),两份留省考办备案。

②考生持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到市考办办理改报专业手续。市考办填写一式四份的《改报专业登记表》送省考办;省考办审批后,两份退回市考办(其中一份交考生留作办理毕业手续时用),两份留省考办备案。

二、外省转入

考生须在转入市参加自学考试报名,在确知转出省已将考籍档案送达我省考办后,持两地准考证和转出省考办的证明及课程合格证书,到转入市考办办理转考手续。转入市考办填写一式四份的《转考登记表》(并附转出省的考籍转移通知单)送省考办;省考办审批后,两份退回转入市考办(其中一份交考生留作办理毕业手续时用),两份留省考办备案。

三、转出本省

考生持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到转出市考办办理转考手续。转出市考办填写一式四份的《转考登记表》送省考办;省考办审批后,一份送转入省考办,一份退回转出市考办,两份留省考办备案。

四、办理时间

上半年:15——15

下半年:715——25

自 学 考 试

()

免 考

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中专学校的毕业生,办理免考的程序是:

1、考生提供毕业证书和成绩表的正本及其复印件各一份;

2、由市考办核验原件后留下复印件(如成绩表需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如成绩表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学校教务处(科)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由市考办填写一式四份《申请免考课程登记表》送省考办;省考办审批后,两份退回市考办(其中一份交考生留作办理毕业手续使用),两份留省考办备案。

二、自学考试毕业生办理免考的程序是:

1、提供毕业证书、成绩表和课程合格证书的正本及其复印件各一份,由市考办核验原件后留下复印件(如成绩表需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由市考办填写一式四份《申请免考课程登记表》送省考办;省考办审批后,两份退回市考办(其中一份交考生留作办理手续时使用),两份留省考办备案。

三、凡专科是1993年前市属成人大专院校毕业(包括市属教育学院),还须提供入学时录取名册的复印件(录取名册上应有广东省高等、中专招生委员会公章或广东省高等教育局成人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办公室公章或广东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公章)或到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历鉴定部进行学历鉴定(联系电话:02037626810);

四、凡按规定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等级考试合格成绩顶替自学考试相应课程的,须在毕业初审前办理好免考证明。

五、各类高等、中专学校的肄业生、退学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也可按免考第一项要求办理手续(退学生须出具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的证明)。

六、办理时间

上半年:15——15

下半年:715——25

自 学 考 试

(七)

毕业申请及学位申请

毕业条件

高等、中专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完成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考试和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本、专科由省自学考试委员会签署颁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中专由省自学考试委员会签署颁发毕业证书。

劳改、劳教人员应考者,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在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后经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的,可获得毕业证书。

本科专业不考公共英语课程的考生,须加考若干门课程后方可毕业,但不授予学位。

毕业初审

一、初审时间:615——20日和1215——20日;小考班考生毕业初审另行通知;逾期办理的,推迟一届毕业。

二、初审地点:江门市教育局一楼招生考试报名站

三、考生可根据自己课程合格情况选择毕业专业。

四、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的考生,必须本人到市、区考办办理。

五、具体流程:

1、填表、领号

填写《毕业生自然情况表》,领取排队号。

2、初审

考生凭已填好的《毕业生自然情况表》交电脑员进行电脑毕业初审。

3、验证

1)交毕业生登记表、所有的单科合格证,有实践考核成绩、毕业论文成绩、转、免考等情况的须提交相关资料;

2)办理本科毕业的,还应出具专科毕业证书和学历鉴定书等材料:

①持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上交原件及复印件;

②持其他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由本人持毕业证书原件直接到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定中心认定),须出具鉴定书原件并上交其复印件;

③若专科阶段所学专业不同又没加考的,则须交专科阶段学习期间的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④专科毕业证书上姓名与现用名不符的,须上交有关证明材料。

4、摄像

①考生凭填写好的《毕业生自然情况表》摄像。

②打印毕业生登记表草表。

③凭单科合格证核对草表成绩,补写缺漏的科目课程代码和考试时间,并提交相应的单科合格证书复印件,无误后请签名。

5、领取《毕业生登记表》

领取打印好的《毕业生登记表》两份,按要求填写思想品德鉴定,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填写,非在职人员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填写。

6、交费

考生凭交费通知单到农业银行交费,收费标准为每人38元。

7、回表

回表日期:上半年621日全天和下半年1221日全天。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市考办提交如下资料:

①凭交费收据,交已鉴定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②所有单科合格证书(16开复印纸);

③转考、免考、改报专业的课程须同时附上审批表;

④本科考生需提交其专科段毕业证书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注意事项

1、所有课程(包括实践考核成绩、选考科、加考科、毕业论文成绩)成绩合格,才能申请毕业。

2、若属于过渡期内毕业的考生,可同时办理旧公共政治课的免考,与毕业生材料一起上报。其他情况未办理好转、免考手续的考生,不能办理毕业。

3、考生如有曾用名,请附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但如果属于单科合格证上姓名错误的考生,必须先办理好姓名更正手续,才能办理毕业(姓名更正时间为111721两天)。

420015月前已通过“计算机应用基础(A)(3015)”考试课程,成绩合格,但未通过“计算机应用基础(A)上机(3016)”课程的考生,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A)上机(3016)”课程,无须上报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5、由于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等级考试的成绩无法对应转入自学考试考生成绩中。若到办理毕业手续时才提供等级考试证书作为顶替相应课程的依据,必须影响审核毕业材料的进度,因此,今后凡按规定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等级合格成绩顶替自学考试相应课程的,须提前办理免考手续。

6、参加当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ST)的考生,由于领取合格证书的时间已超过我办规定当次毕业生申办免考的时间。因此,当次报考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ST)并取得合格证书的考生,可凭合格证书办理毕业手续。

7、若专科段所学专业与本科段所学专业不同又没加考的,则须交专科学习期间的成绩表复印件(如成绩表需从本人档案复印,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应在复印件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8、使用同一准考证号,在不同市、县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在最后一次报考时填涂毕业地点,毕业时方能到该市、县办理毕业手续。否则只能到第一次报考的市、县办理毕业手续。

9、如有违纪记录的考生,按规定推迟毕业时间。

申请学位条件

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可向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提出申请,由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相应学位。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主考学校均有学士学位授予权。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应具备如下条件:

1、已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符合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毕业条件;

2、已通过所在地考办办理毕业手续;

3、符合主考学校学位管理部门规定的有关申请条件。

说明:

1、申请学位的期限是符合申请条件之日起至本科毕业证书注明的毕业日期之后一年内;

2、授予学位的条件由主考学校自行规定。

自 学 考 试

()

考 籍 数 据 更 正

申请自学考试毕业的考生,当考籍数据有误时,必须先办理好考籍数据更正手续。未及时办理考籍数据更正手续的考生,市县(区)考办不接受其办理毕业登记手续。

一、考生可凭12位的准考证号码和出生年月(如7102表示19712月出生)登录到互联网站www.5184.com,或拨打电话96040查询自己的考籍数据(含历次考试合格成绩)。

二、旧生在报考前应首先确认自己的考籍数据。若下列考籍数据有误,必须持相关的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颁发准考证的市、县(区)考办办理考籍数据更正手续,填写《自学考试考籍数据更正申请表》。

1、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有误的,必须提供自学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如使用别名,还必须提供公安部门的证明材料和户口簿复印件。

2、考试成绩有误的,必须提供有效的成绩证明(例如课程合格证、已审批的转考、免考登记表等)及其复印件。不受理因涂错准考证号被取消当次考试成绩而要求恢复的申请。

3、违纪记录有误的,必须毕业前向当地市、县(区)考办提出复查申请。

三、办理时间:大考报名结束后的第一天。

 

                              专科毕业证书学历鉴定名单

市:

准考证号

姓名

原专科毕业学校

备注

学历鉴定部签收

自考部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