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以下证件到江门市跃进路102号二楼医疗保险待遇一室办理:
1、《江门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2、《计划生育服务证》
3、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属难产的需有医院开具的难产证明)
4、《身份证》
5、单位按生育待遇标准开具收据并注明本单位开户银行和帐号。
备注:在市局参保的,到市社保局办理;在江海区的,到江海分局办理,江海分局负责人:任盘忠,联系电话:3818791,传真:3818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