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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的被保险人,即1998年6月底前缴费年限满10年(含视同缴费年限),1998年7月后缴费年限满15年,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前一个月(25日前),按下列情况,凭有关资料到市社保局“养老保险待遇科”办理。 1、原市直企业、单位工人正常退休(不含特殊工种、病退)手续凭本人档案、身份证、劳动手册、一张一寸相片、工商银行存折帐号,办理退休审批和待遇申报。 2、原市直企业、单位工人特殊工种退休、病退,以及干部退休,凭有关部门审批的退休表(含蓬江区属单位人员退休表)、身份证、本人劳动手册、工商银行存折帐号,办理待遇申报。
工作时限:承诺业务办理条件具备,即到即办。
备注:业务对象为所在单位地址处在蓬江区的被保险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