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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单位管理的退(离)休人员,由管理单位负责办理。
2、没有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由本人凭身份证亲临我科办理。
3、退(离)休后居住在市外的,必须按要求填列《江门市社保局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验证登记表》。
4、本人无法亲临我科验证,可按要求填列《江门市社保局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验证登记表》,委托他人前来办理。
5、退(离)休后在国外定居(含港、澳、台)的,必须每年提供一次生存证明,才能办理验证。
工作时限:每年1至5月为办理领取养老金资格验证时间 (不收费)
备注:1、原单位地址处在蓬江区的被保险人到市社保局办理;在江海区的到江海分局办理,江海分局负责人:任盘忠,联系电话:3818791,传真:3818231。 2、企业退休人员已移交社区管理的,由社区负责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