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休干部患病到定点医院办理住院手续时,须向医院住院登记处出示离休干部专用医疗证和身份证,医院须在办理入院手续后的24小时内报医保待遇科备案。离休干部办理出院手续时,由医院按企业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的规定先收取离休干部基金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其余医疗费用由医院向医保待遇科上报及上传住院结算资料。
工作时限:1个工作日(不收费)
备注:当离休干部住院期间出现欠缴医疗保险费时,则停止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待补缴全部欠费后,按有关规定回医保待遇科办理结算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