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对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提...
江门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
市委诚邀各界为“贯彻党的...
更多
东华路与迎宾路改造12日开工 部...
“江门市2008年百镇千村行”活...
首场英语翻译四级考试10月25日...
2008年度报关员资格考试 网上预...
“江门市2008年百镇千村行”活...
 
  中国江门政务之窗2007>>市民>>市民办事>>住房社区

房屋变更登记


来源:   时间:2005-09-28 15:05:32
【字体: 】【 打印 】 【 关闭

办公地址:江门市迎宾路174-186号行政总汇二楼市房产局窗口
           江门市江海一路83号房产大厦二楼交易登记窗口
咨询电话:(0750)3291061、3829857

一、申请条件
  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30日内

二、办理程序
  受理——收费——核准——缮证——发证——归档

三、办结期限
  法定30个工作日,承诺5个工作日内

四、提交材料
  1.《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2.按不同登记类别分别提交
  (1)改建、扩建、加建
   ①土地使用证及复印件;
   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规划部门核准的房屋建筑平面图;
   ③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④建筑面积计量答复书。

  (2)权属变更
   ①房地产权查册表(权属、房屋坐落变更要提供);
   ②权属变更的证明文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或护照、军官证)及复印件,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另提交授权委托书(境外的须按规定经公证或认证)、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四、税费标准
  1.印花税:每证5元;
  2.登记费:每套(宗)80元;
  3.工本费:每增加一本10元。

下一篇:存量房(二手房)交易资金安全保障服务指...
上一篇:房屋安全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