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对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提...
江门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
市委诚邀各界为“贯彻党的...
更多
东华路与迎宾路改造12日开工 部...
“江门市2008年百镇千村行”活...
首场英语翻译四级考试10月25日...
2008年度报关员资格考试 网上预...
“江门市2008年百镇千村行”活...
 
  中国江门政务之窗2007>>市民>>市民办事>>职业资格

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来源:   时间:2005-09-29 15:52:14
【字体: 】【 打印 】 【 关闭

1、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综合评价

3、主管部门审核(县级市、区的由属地政府人事部门审核;送省评审的由地级市政府人事部门审核)

4、中(初)级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受理

5、中(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

6、公示

7、具有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核准权限的政府人事部门核准、发证

8、中(初)级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按原呈送渠道将评审材料退回用人单位。

 

下一篇: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
上一篇:省外引进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