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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安置费发放


来源:   时间:2005-09-28 10: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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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缴税凭证(机关除外)以及调入人的干部介绍信、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用人单位要核准,并加盖单位印章);

2、填写《江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申领安置费、购房补贴审批表》(单位及主管部门加具意见);

3、上述资料经送人事局审核后,持单位发票(数额与核定数额一致)到人事局办公室办理资金划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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