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程序
1、应届毕业生的人事代理
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但其工作单位不具备接收和管理人事档案权限或暂不接收其人事关系和档案的,凭就业报到证到本中心交流部开具干部介绍信,然后到人事代理部签订人事代理合同。由人事代理部出具工作介绍信到工作单位报到。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先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再到交流部办理有关手续。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当年一年内免收人事代理费。
2、市内调动或流动人员的人事代理
拟调人员填写好《人才交流登记表》(一式二份),交调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加具同意调出意见,并将人事档案转至人事代理部。经本中心审核符合调动条件者可到人才交流部开具调动通知书,回原单位开具干部介绍信,到人才中心报到并签订人事代理合同。
辞职、辞退的人员应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一年内到人事代理部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或档案委托保管手续,否则个人干部身份自行消失。
3、外地调入人员的代理
企事业单位需接收外地的人才,若需办理人事代理,应首先办理好调入手续,然后凭人才交流部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到人事代理部报到,并签订人事代理合同。
二、需提供的资料
1、单位集体委托代理及提供的资料:
(1)用人单位到本中心人事代理部领取集体人事代理手册(含代理协议书)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
(2)将代理人员的人事档案、干部介绍信、干部供给关系介绍信;身份证、学历证、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和一寸照片两张连同人事代理手册送人才中心审核;
(3)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双方签订人事代理合同,并各存一份。
2、个人委托代理及提供的资料
(1)代理个人到本中心人事代理部领取人事代理手册(含代理协议书)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并如实填写;
(2)需要提交的资料:个人人事档案、干部介绍信、干部供给关系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和一寸照片两张;
(3)经审核符合代理条件后,双方签订人事代理合同,并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