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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30日内
二、办理程序
受理申请----收费----核准----缮证----发证----归档
三、办结期限
法定30个工作日,承诺5个工作日内
四、提交材料
1、《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2、按不同类别分别提交
(1)改建、扩建、加建
a、土地使用证及复印件
b、规划部门核准的房屋建筑平面图
c、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d、建筑面积计量答复书
e、房地产权查册表
(2)权属变更
a、权属变更的证明文件
b、房地产权查册表
3、申请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或护照、现役军人证)及复印件,法 人提交营业执照及法人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 另提交授权委托书(境外的须按规定经公认或认证并应附有委托人的身份证 明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税费标准
1、印花税:每证5元;
2、登记费:每套(宗)80元;
3、工本费:每增加一本1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