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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1、房屋灭失
2、土地适用权届满
3、他项权终止
二、申请条件
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
三、办理程序
受理----核准----注销权证----归档
四、办结期限
法定15个工作日,承诺2个工作日内
五、提交材料
1、《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2、房屋灭失(如倒塌、拆除等)或土地适用权届满的有关证明,或他项权证
3、申请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或护照、现役军人证)及复印件,法 人提交营业执照及法人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 另提交授权委托书(境外的须按规定经公认或认证并应附有委托人的身份证 明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属终止他项权的还须提交他项权利注销登记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