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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登记


来源:   时间:2007-07-13 09: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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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1、房屋灭失

  2、土地适用权届满

  3、他项权终止

二、申请条件

    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

三、办理程序

    受理----核准----注销权证----归档

四、办结期限

    法定15个工作日,承诺2个工作日内

五、提交材料

  1、《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2、房屋灭失(如倒塌、拆除等)或土地适用权届满的有关证明,或他项权证

  3、申请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或护照、现役军人证)及复印件,法
    
     人提交营业执照及法人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
    
     另提交授权委托书(境外的须按规定经公认或认证并应附有委托人的身份证
    
     明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属终止他项权的还须提交他项权利注销登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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