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江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3月30日通过:
任命:
谢敏忠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海疆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
张云凯的江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免去:
张锦源的江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