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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江门市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工作先进市(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来源:江门日报   时间:2008-05-01 17:5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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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门市委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江门市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工作先进市(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我市开展禁毒人民战争以来,各级党委、政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高度重视禁毒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禁毒委和省禁毒委关于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狠抓禁毒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最大限度遏制了毒品的危害,禁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在禁毒工作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构建和谐江门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表彰先进,市委、市政府决定,对江门市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蓬江区等3个先进市(区)、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等8个先进单位、李沃华等5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市(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努力工作,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学先进、赶先进,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做好禁毒工作,推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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