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
鑫源水厂南地段(JM-XH-09-03)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新会区人民政府:
《关于报请批准〈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鑫源水厂南地段(JM-XH-09-03)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新府报〔2026〕7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规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符合《江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予以批准、公布。
二、该规划范围内的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及公共设施配套,应严格按规划要求实施。
三、今后如需对规划进行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报批。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