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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总汇(简称行政总汇),是市政府派出的常设办事机构,直接对市政府负责。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和落实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各项投资优惠政策(《中共江门市委、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投资环境加快吸引外资民资投资发展的决定》、《中共江门市委、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外资民资投资发展的规定》)。也是落实“便民、为民、利民”措施,加强廉政勤政建设,改进政府机关的工作作风,强化政府部门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一个综合性的政府办事机构,并实现“一座楼办事、一个口受理、一个窗收费、一条龙服务”。
行政总汇由市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进汇设立的办事“窗口”和派出的特派员及专职工作人员共同组成。
目前设立办事窗口的职能部门有市财政局、市外经贸局、市计划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市政局、市消防局、市工商局、市劳动局、市房产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技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防办等18个市直部门和蓬江区、江海区、高新区3个区,市会计师事务所、市外商投资服务公司、银行分理处等设立的办事"窗口"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外管局、市外事侨务局、市公安局、市口岸办、市自来水公司、市电力局、市邮电局、市文化局、市经贸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交通局等15个单位派出的"马上办"特派员。
行政总汇的工作业务范围主要是以涉及投资、基建项目为重点,统一受理:
1、有关外商投资企业报批、设备材料、产品等进出口手续;
2、审查上报或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3、建设用地、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等审批;
4、市区建设用地报批、土地登记发证;
5、建设工程、市政设施,破路建筑工程报建等;
6、消防系统工程报建及工程竣工验收;
7、有关市属工商企业、市属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含两区)登记注册;
8、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9、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
10、提取临时工工资,收取使用临时工调配费、招聘员工;
11、文化娱乐业等六种行业、市区临时用地、临时建筑联审;
12、办理户籍落户登记;
13、卫生许可证的立项申请,审查发放各类《卫生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4、建筑物人防设施的审批、收取易地建设费;
15、办理建设项目、工业项目的环保审批;
16、有关企业审计、验资、资产评估;
17、办理税务登记。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对于具备经营条件和申报资料齐备的投资项目,一般贸易性企业在7个工作日内、生产性企业在15个工作日内办妥开业所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法人代码等全部证照手续。按照市政府要求,我们继续完善和配套"四个一"服务,落实"三民"措施,进一步优化市区投资环境,为促进市区经济发展作出努力。
职能:加快吸引外来投资的步伐,改善市区的投资软环境,确保为投资者提供高效、优质的投资服务;集中、落实行政事务性收费,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
实行"四个一"服务(一座楼办事、一个口受理、一个窗收费、一条龙服务),达到"方便、高效、有序、保廉"的目的。
一座楼办事: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办理的报批和收费集中在行政总汇内办妥。
一个口受理:进驻行政总汇的行政事业单位分别设立受理窗口,负责业务咨询服务、办事指引服务、接收资料、受理报批、接收批件、开出收费通知书等。
一个窗口收费:行政总汇设立收费处,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统一收款和开具发票。
一条龙服务:行政总汇设立业务受理处,客商的投资项目,可以委托受理处免费代理全部环节的报批和交费,实行一揽子办事。
协助企业解决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