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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的政务工作和事务处理,包括文书处理、秘书事务、公务接洽、会议组织、档案印信、保密、安全、保卫、信访、检查督办、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处理;财务管理,包括年度经费计划、各项费用的收支和监督指导下属单位财会及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人事、党委、纪检监察和工、青、妇工作,技术职称申报管理,计划生育、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和廉政建设,以及车辆管理和领导交办的事务等。
(二)综合技术室
负责全局技术工作管理。对城市规划和城市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市重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处理业务科室重大的技术问题;组织或协助组织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控制性或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核;组织用地、建设工程和市政工程的规划会审工作;制订有关规划管理的技术规范要求;组织规划队伍的技术培训和业务交流;负责我市规划设计市场的管理;完成局交办的事务。
(三)建设用地规划科
负责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受理各类建设用地和临时建设用地的规划申报,确定建设项目用地的性质、位置、界限,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建设项目和土地使用的有效文件,发出建设规划设计要点;审查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和用地红线、道路红线、建筑红线,复核各项技术指标,发出用地规划审查意见,批复规划设计方案;审理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功能变更的事项;参与有关建设项目规划的会审工作;参加重要建筑和小区综合竣工验收工作;参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以及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查工作;负责或参与全市道路网、道路竖向设计方案的制定与审查工作;完成局交办的事务。
(四)建设工程管理科
负责市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包括受理各项单体、组团(群体)建筑物、构筑物、工程设施以及城市雕塑和建筑小品、户外广告、灯饰规划申报及其建筑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和施工图的审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建筑设计方案送审管理,发出建筑方案审查意见;组织评审、评选各类重要建筑和高层建设方案,发出有关评审、评选结果文件;受理临时建设工程的规划申报,核发包括室外装修项目的《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各项规划建筑物、构筑物、市政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放线、验线与复线管理工作;审查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的申请,核发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的规划许可证;参与建设项目的规划会审工作;参加建筑工程和小区的综合竣工验收工作;完成局交办的事务。
(五)市政管线规划科
负责规划区内市政和管线工程的规划管理,受理各项市政和管线工程等的规划申报, 提出规划设计要点,核发各种市政和管线路径红线;受理各项市政和管线工程的设计方案申报,提出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审核市政和管线工程施工图,核发市政和管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参与市政和管线工程的验线管理;负责市政和管线工程的验收及参与小区的竣工验收;配合监察科参与市政工程的批后管理;完成局交办的事务。
(六)城市规划监察科
负责局的行政执法,受理局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及市民有关规划工作的投诉;负责局的法规建设和有关城市规划管理的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建设工程批后的跟踪管理,参与建设工程的复线工作;协助局领导管理城市规划管理监察队,指导、督促其依法行政,加强规划监察执法;配合做好市有关的综合治理工作;参与建设工程和小区的竣工验收工作;完成局交办的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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