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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的秘书、督办、档案、信访、保密工作;协调机关政务,负责文电、新闻宣传、接待事宜;研究拟订海洋与渔业管理办法,组织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的起草;指导海洋与渔业执法监督检查,办理有关行政复议事宜;负责局机关的政务信息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职称、劳动工资等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监察、纪检、党群、审计工作。
(二) 计划财务科
管理局各项资金,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全市渔业系统企业年报统计工作,负责系统的产业信息。
(三)海域管理科
负责辖区及毗邻海域行政区域的勘定工作;编制海洋功能区划和海域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对项目用海进行审核与审批,负责海洋开发的综合管理和协调;组织监视海洋设施建造、海底工程和其他开发活动;审核并监督海底电缆、管道的铺设;指导海域使用权的流转工作;负责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的管理工作。
(四)资源环境管理科
组织海洋与渔业水域资源及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组织监测海洋生态环境污染损害的情况,协助有关部门拟订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选划海洋与渔业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组织海洋环境监测监视、灾害预报预警;主管渔业资源护养增殖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协助落实伏季休渔制度。
(五)渔业科
管理海水和淡水养殖、捕捞渔业工作,负责收集渔场信息和渔具渔法的监督管理;负责海洋与渔业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制订;组织指导海洋捕捞和养殖业的产业结构、作业布局调整;提出海洋捕捞和养殖业的产业政策建议、技术进步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实施渔业捕捞和种苗生产许可证制度;指导、协调开发外海和远洋渔业工作;负责系统的全市渔业生产年报统计;负责水产品加工与流通,水产品市场规划和建设。
拟订海洋与渔业科技发展规划、措施;组织协调有关科研项目的遴选和实施;负责科技成果材料的审核、推荐、上报;负责海洋与渔业的外事、外经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有关涉外事务;办理审核水产种苗引进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六) 广东省渔政总队江门支队
负责全市渔政、海洋监察和渔船渔港监督执法队伍的管理和建设;依照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的授权,负责全市的海洋监察和渔政管理以及渔船、渔港、渔业船员的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依法地渔业船舶及其产品进行检验、监督;具体组织实施伏季休渔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