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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内设7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综合核算科、工业交通能源科、农经科、社会科技人口科、计算机应用科。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文电处理、文秘、档案、保密、财务、后勤、人事、纪检、监察、安全保卫、思想政治、计划生育和妇女、统计教育培训等工作;拟定工作计划和总结报告,组织重要会议,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执行,做好统计政务信息的上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导统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完成上级局和本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政策法规科
负责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指导统计改革和法规制度、地方统计业务建设;组织、贯彻国家各类统计方法制度;审批、管理和清查各市、区和各部门制发的统计报表;负责全市基本单位名录的建库、维护、更新等管理工作;完成上级局和本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综合核算科
负责搜集、整理全市经济、社会各项综合性统计资料,定期进行综合分析;统一对外提供综合性统计资料;协调、组织统计年鉴编印工作;组织编写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编制国内生产总值、国民收入、国民经济报表;组织、指导综合核算统计工作,完成上级局和本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工业交通能源科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交通、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工业、交通、能源等方面问题开展统计分析;组织、指导工业、交通、能源的统计业务工作,完成上级局和本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农经科
负责组织对全市农业、农村,贸易、餐饮,外经、旅游,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等方面的统计调查,开展统计分析,搜集、整理、提供统计资料;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的统计基础工作,指导农业、农村,贸易、餐饮,外经、旅游,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等方面的统计工作,完成上级局和本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社会科技人口科
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市人口、劳动和科技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人口、劳动力就业状况、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各项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开展统计分析;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评;对妇女、儿童发展状况开展统计监测和评估;指导科技、人口和劳动工资等方面的统计业务工作,完成上级局和本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计算机应用科
负责本局各专业统计报表的数据处理协调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各项普查和重大调查的数据处理工作;管理统计信息系统、统计数据库和网络,指导数据处理的各项业务工作;负责对局内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和更新;完成上级局和本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