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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组织拟定体育工作的管理办法和规定,研究、提出体育工作和体制改革的方案;组织、指导体育理论,体育发展战略的调研;协助局领导做好各科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机关的文秘、文稿印、信访、机要保密、会议和行政管理;负责管理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人事、档案、职改、工资福利工作;协助办理本级系统人员调入调出、出境出国等申办手续;负责局老干部工作和工青妇、计生工作;负责局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协助纪检组长抓好纪检工作,负责接待及车辆管理使用。
(二)经济科
制订市本级体育经费预算和基建投资计划;管理机关的计划、财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体育产业和体育市场的管理监督工作;拟订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和审批程序;拟订体育设施建设布局,提出体育基金和体育彩票公益金的安排使用计划;管理、监督体育局系统的政府采购工作和国有资产工作;负责体育器材、设备和物资的协调供应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三)竞技体育科
承接参加省、市以上运动会的各项组织工作;负责市运会项目布局、建设、管理,抓好各竞赛项目的训练体制改革;指导市优秀运动队后备人才及教练员的培训工作;综合平衡优秀运动队运动项目的设置和分类管理;负责业余训练宏观管理,指导并负责参加市体育运动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工作;负责体育器材、装备和物资的协调供应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体育科研工作,了解掌握国内外竞技体育的动态和信息,统计重大比赛的成绩并积累资料。
(四)江门棋院
提供训练基地的相关服务,促进体育产业发展,负责为棋类体育运动比赛和培养体育人才,提供训练场地。
(五)群众体育科
研究拟订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和有关规章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监督国家和省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组织指导和协调各系统、各部门做好学校、厂矿、企业、社区、农村、机关等群众性体育活动、竟赛及“体育节”工作;负责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培训和审批工作;开发、推广、普及、提高群众体育项目;负责健身活动的体育设施建设及协调指导工作;承办全市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负责管理、监督全市健身气功活动。
(六)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负责江门五邑体育彩票(即开型、电脑传统型)销售工作;负责对销售网点工作人员培训(轮训);负责对销售网点的行政及业务的管理、检查、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对电脑销售网络检查和维修工作。
(七)体育运动学校
负责按照《教育法》、《体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指导办校;负责体校教育教学、业余训练、科研和竞技项目的改革及调研工作;负责为我市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和合格的中等体育专业人才。
(八)体育场
负责为体育比赛提供场地服务;为社会提供全民健身的活动的场所;为市体校培养田径、足球等项目后备人才提供训练场地。
(九)体育馆
负责为体育项目比赛提供场地服务;为培养体育人才提供训练场地;落实各项防火、防盗工作责任制,保证场馆安全和使用安全;最大限度发挥体育馆及周围场所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中的作用;积极推进场馆有偿服务,摸索以馆养馆新路子。
(十)体育总会
团结联系全市体育工作者和各界体育人士,努力推动体育事业的发展,普及体育活动的开展,提高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负指导、协调市各体育协会、群众体育组织工作;积极开展海外、市外体育交流活动。
(十一)游泳场
负责向社会提供游泳场地;保障市体校水上项目的正常训练及比赛工作;负责游泳场安全和日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