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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计局


来源:   时间:2006-08-24 15: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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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江门市审计局

主要职能

一、增加的职能

()组织协调和参与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负责审计市国库办理财政资金的收纳、拨付情况。

()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监督社会保障资金和环境保护资金。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授权或指令,审计监督工商、地税、质量技术监督等垂直管理系统。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授权或指令,审计监督省金融机构在我市设立的分支机构。

()指导、监督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

()参与上级和市领导机关交办的大案要案审计。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审计局的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

 ()向市人民政府、省审计厅报告或向市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提出正确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2、各市()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及预算外资金。

3、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接受市财政拨款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资金使用效益。

4、市属金融、保险、证券机构的财务收支及信贷计划、社会集资和债券发行的执行情况。

5、市属资产经营公司、授权经营企业集团和市属国有企业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在境外办的企业中的国有资产部分的盈亏情况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6、市直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的来源、使用情况和经济效益。

7、市人民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期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8、审计署、省审计厅授权审计的国家驻我市单位和中央、省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以及国际组织、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赠款项目和项目执行单位的财务收支。

9、本市的重大审计事项。

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地级市审计机关进行的审计。

()向市长提交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市属资产经营公司、授权经营企业集团及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依法受理被审计单位对下级审计机关审计决定的复议申请;处理本市范围内被审计单位对市()审计机关审计决定的申诉。

()指导与监督全市内部审计工作,审计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

()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与各市()人民政府共同领导该市审计机关,协助对各市()审计机关领导班子的管理及其负责人的任免。

()承办市以上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审计局设9个职能科():

()办公室

负责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后勤事务;草拟综合性文件;负责机关文电收发、会议、保密、信访、档案、财务、保卫、外事等工作;负责机关人事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和培训;协助对市()审计机关领导班子的管理及其负责人的任免;负责机关党的组织、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及工、青、妇、计划生育等工作。

()政策法规科

负责草拟我市有关审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指导检查各项法律法规的应用和依法审计;监督检查我市审计机关和社会审计组织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对私营企业的审计监督工作;审核与复核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等审计文书质量;受理审计行政复议和应诉;组织实施审计普法教育;指导市()审计机关的法制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监察和纪检工作;检查、指导全市审计机关的行政监察、纪检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财政审计科

负责审计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市地方税务系统税收征管情况;负责审计市国库办理市本级预算资金的收纳拨付情况;()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及预算外资金;负责对市财政、地税等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和江门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收支审计监督;开展专项审计调查;指导市()审计机关财政、税收和国库审计业务。审计监督本单位的财务收支。

()金融审计科

负责审计市属地方金融、保险、证券机构和审计署、省审计厅授权的中央、省国有金融、保险、证券分支机构及所属的非金融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状况。

负责审计监督市直国家建设项目的预概算执行和竣工决算以及市管建设项目资金的来源、使用情况、经济效益;审计监督市直各部门管理的固定资产投资、市属国有施工企业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审计监督市投资开发公司财务收支以及基本建设基金;对有关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市()审计机关金融审计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业务。

()行政事业审计科

负责审计公共财政支出;对市直党群、行政机关、政法机关和文体广播、教育、科学及其他部门事业、文教企业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对有关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市()审计机关行政事业审计业务。

()经贸审计科

负责审计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市属资产经营公司的财务收支;审计监督授权经营企业集团和其他国有企业;负责电力、农话等垂直管理系统的审计监督;负责编制、综合市管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在境外办的企业中国有资产部分的审计计划;对有关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市()审计机关经贸审计业务和外资运用审计业务。

()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

负责审计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由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县级市人民政府管理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农、林、水利、海洋、水产、资源环保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负责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对有关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市()审计机关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业务;负责审计国际组织、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赠款项目和项目执行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提供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援助、贷款项目的审计公证报告;

()社会保障审计科

负责审计市人民政府社会保障有关部门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由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县级市人民政府管理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对有关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市()审计机关社会保障审计业务。

()经济责任审计科

负责对江门市处以上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和离任审计;负责对市属金融、保险、证券机构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市属国有施工企业和国有控股施工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市属国有经贸等企业和国有控股经贸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市属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及其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负责组织对有关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并对各市()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业务进行指导。

二、人员编制

审计局机关行政编制34名,事业编制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副科长17名,调研员或助理调研员1名,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9名。

单位地址

市建设路88

邮政编码

529000

公开(监督)电话

333328212345

传真

3302009

E-mail

jmjf050@pub.jiangmen.gd.cn 

网站地址

http://sjj.jiangme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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