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门政务之窗2007>>政务公开>>政府机构

市文广新局


来源:   时间:2006-08-24 15:44:16
【字体: 】【 打印 】 【 关闭

单位名称

江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文物等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实施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文物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管理办法;制定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监督实施。

2)指导、协调和服务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文物等事业的发展;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文化体制改革,指导、协调艺术创作和艺术生产,推动各类艺术的发展;指导专业艺术团(队)组织和业务建设;指导、组织、协调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

3)贯彻文化产业政策和拟订文化产业规划,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参与规划、实施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市级公共文化设施。

4)依法管理社会文化市场,指导文化市场稽查和电影发行、放映工作。

5)指导和管理社会文化、图书馆、博物馆事业,负责文物管理和保护等有关工作。

6)负责对外文化工作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文化交流联络工作。

7)负责艺术教育工作,指导文化艺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和艺术教育等方面的科研工作。

8)监督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视频点播以及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向公众传播视听节目。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的传输覆盖,监督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

9)负责省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申办报刊、出版社(包括音像出版社)及互联网出版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和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品的印刷企业的审批工作,负责市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出版核发工作。

10)负责版权保护工作,打击侵权盗版行为。

11)负责相关文化艺术专业技术初级资格的评审、有关业务培训工作。

12)负责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3)管理直属事业单位;指导、协调、服务相关行业协会开展工作。

14)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物等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室:

组织拟订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行政管理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草拟局重要文件、报告;管理协调局机关行政事务和后勤管理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文秘、信息、档案、保密、信访、调研、提案议案、安全保卫、文化设施建设、接待工作等。

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部署、组织文化艺术相关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评审、有关业务培训工作;按照干部管理规定,协助指导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监察、计划生育、工会、妇女、共青团和老干部管理工作。

艺术科:

管理文化艺术事业,拟订并实施艺术事业发展规划;研究和指导艺术创作、艺术生产;负责专业艺术研究部门和艺术表演团体的体制改革和业务建设;负责文化系统的艺术教育和人才培训;负责文化系统外事工作;办理文化艺术出访团体对外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文化艺术交流的申报;协调指导重大文艺活动。

社会文化科:

管理社会文化事业,研究拟订群众文化、少年儿童文化、各类图书馆等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利用,推进图书馆间的协作与标准化、现代化建设;指导城乡各类群众文化设施建设和业务建设。

文化市场管理科:

调查研究社会文化市场动态,参与草拟地方性管理措施和规定并监督检查落实;依法管理社会文化市场(含文化娱乐、电影、演出、音像、文物、书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指导电影发行、放映工作;负责音像制品的零售、出租和放映管理;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对社会文化市场的综合执法;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组织听证工作;负责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文物科:

管理文物博物事业,贯彻《文物保护法》,参与草拟地方性管理措施和规定并监督检查落实;指导、协调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等工作;办理重点考古发掘、文物维修项目、开发利用的报批、监督工作。

 

广播电视管理科:

执行全市广播电视的社会管理和技术标准等方面的政策规定;指导、监督、协调广播电视网络向公众传播视听节目、广播电视系统的技术维护和安全播出;对影视制作单位、卫星电视节目接收设施的安装和使用、视频点播业务等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管理权限;负责广播电视有关资料、报表情况的统计;指导和协调下辖市(区)广播电视事业的建设和技术管理工作。

新闻出版和版权管理科:

执行国家关于新闻出版和版权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管理办法,指导、监督、协调各市、区贯彻实施新闻出版和版权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管理办法;组织并监督实施新闻出版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服务新闻出版行业的发展;负责省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申办报刊、出版社(包括音像出版社)及互联网出版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和包装、装璜及其他印刷品的印刷(含打印、影印、复印)企业的设立、登记、变更和注销等相关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市内部资料性刊物出版核发工作;指导、监督市相关行业社团组织的业务工作;负责版权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打击侵权盗版行为;负责我市报社、期刊社和上级新闻单位驻我市记者站及发行站的有关行政管理工作;行使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限。

单位地址

市港口路102号之一

邮政编码

529000

公开(监督)电话

337771512345

传真

3367964

E-mail

网站地址

http://wgxj.jiangmen.gov.cn

下一篇:市卫生局
上一篇:市外经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