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政务,草拟综合性文件,组织大型会议,负责文电处理、调研、机关政务公开、信息、保密、档案文印、接待、办公自动化和机关行政管理工作;牵头处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和信访、投诉工作;负责机关的财会工作;监督、指导直属单位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及统计工作;协助市直建筑业国有企业的改制工作;指导建设会计协会的工作。
(二)建筑管理科
负责建筑市场、工程建设行政管理;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政策,制订建筑业发展规划;监督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和施工许可制度;负责监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和文明施工管理;执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受理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投诉,查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监督检查建筑市场秩序,查处市场违规行为;负责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工程造价管理、造价咨询机构及其人员的资质管理;指导建筑业协会的工作。
(三)燃气管理办公室
负责组织编制城市燃气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燃气行业市场监督管理;负责燃气企业资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有关地方性技术标准和燃气工程选址、验收工作;负责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执法检查工作;受理燃气质量安全方面的投诉,负责燃气行业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指导燃气协会的工作。
(四)住宅与房地产业科(挂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牌子)
执行国家和省房地产业、城镇建设法规,制定房地产业、城镇建设实施办法,协同有关部门制定房地产开发的年度计划,实行宏观调控;负责市区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小区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审批发放市区《预售商品房许可证》;指导房地产住宅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房改及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房地产协会的工作;指导中心镇建设,组织村镇建设试点,推广村镇建设经验;负责督导和协调村庄整治、农村“五改”及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村镇建设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项目开工管理工作;参与市区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的拟定;负责市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协调;组织指导协调市区“城中村”改造,制定“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负责全市城市、村镇建设统计工作。
(五)设计科技科(挂总工室、江门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江门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牌子)
负责勘察设计市场监督、负责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和勘察设计质量管理;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拟订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科技攻关;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和重点工程可行性研究、设计方案论证和评审;参与调查、处理工程质量事故;负责散装水泥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推广建筑材料新产品、新技术和建筑节能工作;负责工程项目的抗震设防技术工作;指导勘察设计协会和土木建筑学会的工作。
(六)组织人事科
负责党务、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宣传、统战、侨务、武装、保卫、计划生育、离退休干部管理、工青妇和局党组、纪检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的党建工作;指导归口管理单位的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的工作;负责机关思想政治教育及法制教育工作;承办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负责江门市建设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日常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和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建设教育培训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