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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协调局内政务、事务;负责文秘、外事、信访、接待、教育信息、资料发行、保密及机关后勤、生活福利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二)党委办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务、党建、统战工作;综合治理、安全保卫、整治乱收费、普法教育、征兵、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及指导各市、区教育部门的监察、纪检等工作。
(三)计财科
负责教育经费预算;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收费、教育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市直学校财政拨款的具体分配;指导全市校舍和教工宿舍的建设,负责市直学校校舍规划、建设、安全使用、校办厂场生产安全;分管范围的教育统计、信息工作;勤工俭学的管理。
(四)人事科
指导和办理本系统人事、劳动工资;管理中小学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制定中小学教师需求计划,按岗位需要择优接收师范院校的毕业生和外地优秀老师;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分管学校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聘的组织实施和教师执业资格审定;管理普教系统人事档案;管理离退休干部;市直中小学领导、教师及局机关干部的考核任免。管理中小学师资的培养培训,组织中小学校长参加有关培训。
(五)基础教育科
综合管理中小学、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提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中小学的学制及教学计划等工作;指导和推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巩固和发展九年义务教育的成果;组织市直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协调全市高中阶段招生。
(六)政体科
指导中小学学校的德育工作;管理、指导中小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市直学校德育骨干队伍的培训;推进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开展家长学校工作及社区教育活动,团队工作;指导中小学艺术教育、青少年科技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卫生健康、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学校体育卫生的基础设施工作。
(七)职业与成人教育办公室
综合管理全市各级成人教育,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办学单位的成人教育教学;拟订和实施扫除文盲规划;组织指导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和"燎原计划"的实施;协调与高、中等职业与成人学校的关系;负责制定高、中等职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协调劳动等有关部门与职业学校的关系;指导、组织中职学生技术登记考核、专业技能竞赛、联考及教研活动;协助人事部门搞好中职专业教师培训;指导中职教师开展职前培训;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和社会文化教育。
(八)督导室
制定本市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及督导评估指导性文件和实施方案,负责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各市区的教育督导工作。
(九)招生考试办公室
负责普通、成人大中专学校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中会考,普通高中、职中招生考试等工作。
(十)教育工会
其主要职能是指导基层工会和教代会开展各项活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发挥教职工民主监督作用,加强师德教育、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负责妇女、计划生育等工作。
(十一)教研室
负责江门市和市直中小学教育课程的研究指导工作,履行教育教学业务管理职能;组织和开展各科的教学科研,实施科研促教;参与课程建设和管理,组织和指导课程的实施,优化教学过程;开展形式多样的教研活动,组织课程教材教法改革实验,总结和推广先进的教学改革经验,评选优秀教学成果;指导中考和高考;负责教育学会的管理,出版《江门教育》。
(十二)电教站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电化教育的方针政策,指导本市的电教工作;制定本市的电教计划;编辑、审定、制作、搜集、储存、出借、发行电教教材、资料;宣传、推广、交流电教工作经验,组织协助,开展电教理论、电教手段和方法的研究;指导本市中小学实验室建设和教学仪器配备工作;转播中央教育电视台节目,管理"江门教育电视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