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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分署关于认真传达贯彻省委和总署领导同志有关批示精神的通知》(粤署办传〔2008〕277号)下发后,江门海关迅速组织学习盛署长、吕副署长和汪洋书记关于海关推动“双转移”工作的指示精神,对学习贯彻工作作出部署:一是认真学习领会总署和省委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海关总署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认真贯彻落实《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的若干意见》,联系关区实际,进一步完善本关支持“双转移”措施,增强支持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加强对外宣传和联系沟通,提高贯彻合力。充分听取地方党政和企业对海关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加大海关支持服务措施的宣传力度,与地方、口岸查验部门、企业形成贯彻落实的互动机制。四是加强督办,确保落实到位。定期进行检查督办,及时反馈落实情况,确保支持措施不折不扣得到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