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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鹤山市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了加大城居医疗保险宣传力度,实行全民医保,7月26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北湖广场举行城居医保及相关社保政策咨询活动。咨询内容包括城居医、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
尽管当天天气炎热,前来咨询的市民还非常踊跃,咨询的关注的热点是医疗报销问题。家庭成员医保、参保手续、参保费用、职工医疗保险和城居医疗保险的区别等也是市民比较关心的问题。工作人员耐心解答了他们的问题,宣传有关政策,并发放宣传简章。
据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副局长张海明介绍,低收入家庭和残疾人在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可以凭相关证件享受优惠,低保户可以凭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相关的低保救助证,一些残疾人员就可以凭残联提供的相关证明,享受参加城居医保。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