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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门日报   时间:2008-07-07 11: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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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车登记实行国III标准

  从7月1日起,全省新车注册登记与全国同步全面执行第三阶段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简称国III标准),对污染物排放水平达不到国家阶段性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国家要求污染物排放限值达到国III标准的车辆类型为轻型汽车和装备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的汽车;轻型汽车排放污染排放限值须达到《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阶段)》(GB18352.3-2005)要求,装备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须达到《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V阶段)》(GB17691-2005)要求。具体可通过互联网http:\\www.vecc-sepa.org.cn\查询环保公告车型。  (樊炜 李醒才)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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